網絡貨運合規開票:金稅三期系統反向追溯發現八級資金迴流

山西長治一家煤炭銷售企業身處煤炭大省,卻從一千公里外的安徽省馬鞍山市購煤——抓住這一反常線索,稅務稽查部門幾經曲折,揭開其中通過八級資金迴流設計等複雜操作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黑幕。

“對幾個違法犯罪嫌疑人展開網上追逃!”近期,山西省長治市公安機關對長治市某煤炭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採取進一步行動。該案由長治市稅務稽查部門移交,稅務稽查部門已查明:A公司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抵進項稅款167.85萬元;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稅款168.28萬元。


網絡貨運合規開票:金稅三期系統反向追溯發現八級資金迴流


捨近求遠買煤,A公司被立案稽查

2018年3月,原長治市國稅局第一稽查局在“打擊利用空殼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專項行動”中收到立案資料:A公司涉嫌取得馬鞍山市某煤炭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99份,金額987.35萬元,稅額167.85萬元,品名為煤。

徵管資料顯示,A公司成立於2017年8月,經營地在長治市郊一個村子,主要經營煤炭、精煤批發零售等。針對該公司“身處山西這個煤炭大省,卻到一千公里外的安徽省馬鞍山市購煤”的反常行為,原長治市國稅局第一稽查局迅速對A公司展開檢查。來到A公司的註冊地,檢查人員發現那裡並沒有這麼一家企業,撥打A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的電話,都聯繫不上。


企業走逃賬還在,檢查盯上資金流

主管稅務機關確認,A公司已經走逃。檢查組立即蒐集A公司在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和辦稅留下的資料,逐一排查,最終在近千頁的檔案資料中找到三組聯繫方式。經過聯繫,檢查組找到了A公司的代理記賬公司,當天中午就調取了A公司的賬簿。


審核賬簿資料,檢查組發現A公司與上游企業的煤炭購進業務合同條款完整,貨物過磅單據齊全,資金流向清晰,整個業務看起來並無異常。原長治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就此召開案情分析會,發現該公司的銀行流水有“同一日內多進多出、進出金額一致”的情況,呈現資金迴流特徵,當即決定從企業的資金流向找突破。



三環轉賬相呼應,上溯環節卻分叉

對上游購進業務進行取證,檢查組發現:2018年2月28日,A公司分6次將1155萬元貨款支付給上游企業——位於馬鞍山的B公司;當日,河北省武安市的張某勤從其銀行賬戶中分6次轉給A公司1155萬元。檢查人員到武安查詢張某勤的銀行賬戶,發現就在2018年2月28日,張某勤的銀行賬戶收到6筆資金,主要來自河北省保定市一個叫姚某亮的個人銀行賬戶,合計1300萬元。

“保定的姚某亮→武安的張某勤→長治的A公司→馬鞍山的B公司”,三個環節中每個環節都是6次轉賬,轉賬金額基本吻合,都是當日轉入一筆很快就轉出一筆,呈現明顯的資金迴流特徵。

檢查人員迅速到保定市查詢姚某亮的銀行賬戶,發現其賬戶資金主要來自河北省望都縣C商貿有限公司的賬戶和保定一個名為王某磊的賬戶:2018年2月28日,C商貿有限公司分7次向姚某亮的賬戶轉入1293萬元,王某磊一次性向姚某亮的賬戶轉入15萬元。

“C商貿有限公司→姚某亮;王某磊→姚某亮”,這兩個環節的轉賬情形與前述三個環節的資金迴流情況並不完全吻合,轉賬次數和金額也不一致,且姚某亮的資金來源出現分叉。

這不是常見的資金迴流情形,沒有完全的資金迴流閉環,且資金迴流出現了分支,資金追溯的難度陡然增加。

利用“金三”反向追溯,發現八級資金迴流

經過研討,檢查組一面對A公司的上游情況進行核實,一面通過多方平臺進行查證。

利用金稅三期決策支持系統對A公司的“票流分析”反向追溯,檢查組發現馬鞍山B公司有兩家上游公司異常:深圳市前海某供應鏈有限公司、江蘇某能源有限公司均存在明顯的“購進銷售不匹配”問題。2018年,深圳市前海某供應鏈有限公司購進煤2398.73萬元,銷售煤53889.13萬元;江蘇某能源有限公司購進煤594.88萬元,銷售煤36334.77萬元。

據此,檢查組認定A公司的購進業務存在重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嫌疑。

鑑於之前發現的資金分支情況,檢查組展開逆向檢查:到馬鞍山市查詢B公司的銀行流水,發現該公司在2018年2月28日,分9次向深圳市前海某供應鏈有限公司轉賬1533萬元,一次性向王某磊轉賬15萬元。

B公司與深圳市前海某供應鏈有限公司存在業務往來,並無明顯疑點。但B公司的銀行流水顯示:2018年2月28日,B公司曾將15萬元轉賬給王某磊,這與之前發現的姚某亮銀行賬戶裡的收款金額、對方名稱、對方賬號均吻合。

綜合考量前往深圳與河北的取證成本、取證效率,檢查組決定深挖河北省望都縣C商貿有限公司的賬戶信息。在河北省保定市望都縣、東城區等地進行查詢,檢查人員發現就在2018年2月28日,深圳市前海某供應鏈有限公司分7次向望都縣C商貿有限公司轉賬1293萬元。

至此,之前發現的資金分支,也就是王某磊、望都縣C商貿有限公司的有關轉賬記錄都在本案的資金流向中有了對應,形成閉環。

綜合檢查情況,檢查組確定,A公司上游購進貨物資金通過公司賬戶、個人賬戶、交叉賬戶等形式,構建八級非常規資金迴流模式,最終形成閉環:“A公司→B公司→深圳市前海某供應鏈有限公司、王某磊→望都縣C商貿有限公司→王某磊→姚某亮→張某勤→A公司”。

之後,檢查組到河北張家口市等地對涉及下游企業的資金流向進行查詢取證。輾轉山西、河北、安徽等省9個地市(縣),對涉案上下游企業的資金流向逐一排查,檢查組確定:上游企業通過八級資金循環轉賬實現迴流,下游企業通過五級資金循環轉賬實現迴流。

幾經努力,檢查組取得了大量翔實的證據,形成了紮實的證據鏈。根據已取得證據,檢查組最終認定:A公司上下游購銷業務的支付、收款情況,均通過資金迴流偽造資金支付情況,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

依照有關規定,主查稅務機關將案件移送當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目前,公安機關正對涉案犯罪嫌疑人進行網上追逃。


反思:建立完整的資金流向風險監控平臺

近年來,隨著國家稅務總局對空殼企業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越來越多的空殼企業將資金迴流作為偽造資金收付記錄的主要手段。資金迴流的形式也在不斷演變,從最初的“三角債”逐步轉變為多重購銷業務掩飾下的“N角債”“分支債”。


本案中,不法分子就是利用八級資金迴流來偽造多重業務購銷關係,比如通過構建A與B,B與C、D……N與A等多重購銷關係,以及資金分支迴流等方式,隱藏資金迴流的違法事實。這種情況下,稅務機關依照原始的“三角債”“N角債”檢查模式,很難在第一環節發現明顯的資金迴流違法線索。

該手段具有很高的隱匿性、偽裝性,取證難度大。現階段,面對類似案件,往往都是上下游企業在虛開發票走逃後,稅務機關才能被動獲取檢查線索。因而,稅務機關建立完整的資金流向風險監控平臺勢在必行。

筆者認為,建立資金流向風險監控平臺,可以從稅務系統內外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強稅務系統內部的協作,擴大協查範圍,對承兌匯票、特定資金流向的查詢,可委託銀行賬戶開戶行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協作取證,提高取證效率,降低取證成本;另一方面,加強與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銀保監會、各商業銀行等相關部門的數據交換,建立銀行查詢協作平臺。對企業賬戶中多進多出、循環轉賬、集中大額支付等有明顯資金迴流特徵的業務往來進行風險預警,在實現對可疑資金流向坐地查詢的基礎上,把通過資金迴流偽造支付記錄這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手段遏制在萌芽階段。

除此之外,在檢查過程中,當面對類似疑難案件時,檢查人員一定要有“打破砂鍋問到底”的精神和窮追不捨的勇氣,不放過蛛絲馬跡,追查到底。


文:中國稅務報 作者:國家稅務總局長治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副局長 肖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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