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了禮領導還老是找麻煩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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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上的故事,我來解讀一下。

我喜歡從題中先分析,題中題主說送了禮,難以判斷送禮的貴重程度,那麼我們就簡單點理解成酒和煙,要送領導,怎麼也得兩千起吧;找麻煩,這個麻煩我們可以理解成兩種,故意刁難和正常的問責,前者是無事生非、故意找茬,後者是正常工作。

好的,題目分析完了,我說下我的想法:

可能性一:領導貪得無厭,還要想更多。既然刁難你一下就能上供,那多刁難一下是不是會榨出更多的東西?

可能性二:個人工作確實沒做好。有時候不是領導不包庇,而是工作連面子上都過不去,領導想包庇也無從下手,畢竟只是領導,不是公司老闆。

可能性三:領導收了但心生厭惡。可能當時因為種種原因領導迫不得已收下了禮物,但是內心卻把送禮者定義為溜鬚拍馬的無能之輩。

以上是可能性較大的三種。

為人下屬,自然對上得奉迎,但萬事有度,在組織內,首先是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這個組織不需要你做好本職工作也無法保障你做好本職工作,那麼我想這個組織不是你需要的,除非你在裡面如魚得水。

是金子總會發光的。


河馬師爺


經常找下屬麻煩的所謂領導,是職業道德的問題;如果收了下屬的禮還老是找麻煩,那就是人品的問題了。對於這樣的爛人,一是上帝會懲罰他,因為道德是人類與上帝的共同約定;二是可以按時原則和法律來應對,因為法律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共同契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上帝會懲罰無德之人。

湯XX是某單位原來的領導,喜歡玩弄權術勒索好處,特別是逢到要調工作的同志,總是找各種藉口不簽字放人,但只要紅包到位,什麼藉口也沒了。

小任是剛工作二年的新人,通過考試拿到去另一家工作的調令,但湯XX藉口沒人接替工作,不好放人。小任給了1000的紅包(當時她的工資只有3000左右),湯也收了紅包,但還是藉口不斷…

小任實在想不出辦法,就在辦公室與同事談論此事,一位老同事對小任說,你再給2000試試…果不其然,湯再次收了紅包,拿起筆就簽字。

由於湯貪心十足,口碑爛的一踏糊塗,大家平時都敬而遠之。沒想湯的兒子結婚後,生了個腦攤的孫女,花費了所有的積蓄來康復訓練,還沒能自理生活。孩子果然是不幸的,但這也許就上帝對湯XX的報應吧…

行善之可嘉在於內心安詳;作惡之可怕在於自己知道!

法治社會,法律和法規是最好的免費保護神。

李華家房子搬遷,沒有談好補償事宜,更沒有拿到補償款,房子就被拆了。為了討回公道,去法院訴訟要求依法補償,法院也受理了。但拆遷方仗勢獨特資源,讓一個自稱是警官的人打電話給李華,約他調查相關事宜。

沒想到李華直接回復,補償事宜法院已受理此案,警察已無權調查;如果要調查也可以,但必須告知警號和出示書面通知。結果那個人再也不打電話了,此麻煩也沒了。

丁鋒是做廣電工程的,有一次通過接近成本價投標,中了另一投標人的“囊中物”。結果麻煩來了,甲方派人約談丁鋒,指明所有元器件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品牌,而實際情況是,有部門元器件只有企業標準,而沒有國標…

丁鋒按照工程行規處理,但甲方不吃這一套;於是丁鋒也按原則辦事,向甲方指明某些元器件只有QB,而沒有GB,統一要求用GB屬於故意刁難,他要到上級監察機關實名舉報。結果,甲方再也不提無理要求…

法治社會,有時遇麻煩找法律法規,比找人和送禮還管用!


紅藍推演


首先,應該找出領導找你麻煩的原因。如果是對你工作不滿意,大可不必找麻煩,直接批評改正。如果不是工作上的原因,你得從自身找原因。工作能力強,又私底下送了禮,還要找麻煩。不一定是送禮的事。按照常理,收了你的禮,不會再挑剔了。

第二,看看領導都在哪些方面找你麻煩,是不是因為你太出色了,怕你搶他的位置?是不是你得罪和領導關係密切的女同事?還是你知道了領導的某些秘密,他無法啟齒,只好找你麻煩,讓你走路。

第三,有沒有人在領導面前說你壞話,挑撥離間,怕你工作太出色,擋了他的路。領導輕信片面之詞,對你不利。

以上三種原因都有可能引起誤會,你要仔細斟酌,冷靜處理。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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