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裡是臨時工,而我現在是事業編制,現在人社局不認。該怎麼辦?

胡瓜瓣開花


各位朋友,入編時能留的資料自己要保留,至少複印件要留一個,我十幾年的資料都留起的,就算個人檔案全丟了,感覺都有底氣。


漁魚wyy


錄用事業編是有手續的。這個手續是編委辦開具的,我們這裡叫五聯單,就是這個手續一式五份,我想大體上是編委辦一份,人社局一份,財政局一份,單位一份,個人檔案裡一份。這麼多份,一份也找不到嗎?編辦起碼有底吧。開五聯單之前還得有前置手續吧,比如考試錄用的應該有錄取文件吧;領導私下批的,也應該有領導批文吧。五聯單後續,還有一個編制卡,你所在單位所有事業編制人員的卡都會裝訂在一個卡片夾裡,每年都會進行年檢。人社局見不到五聯單,不會給你工資定級的;財政局見不到五聯單,是不會給你們單位撥付你的人員經費的,所以你會得不到工資;單位見不到五聯單也不會接收你。你既然說你是事業編,你的工資是事業編制的工資構成嗎?事業編可是有五險一金的,工資也會比臨時工資高很多。所以,即使找不到錄用事業編的手續,不論是你的工資構成,還是人社局給你定級和財政局給你撥付人員經費的事實都足以證明你是事業編。如果你真是事業編,你的手續也不會丟的,上述幾個單位都會對手續存檔永久保存的。但現在得疑問是,你檔案裡是臨時工,你憑哪個依據得出自己是事業編的結論?


人生就是畫個圈


其實你這個問題解決起來不難,現在人事局不認,需要找出為什麼不認的原因。按照一般的常識,臨時工是不會建立個人人事檔案的。從開始為你建立個人人事檔案開始,你實際上已經屬於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可能你開始是屬於臨時工,但是經過在單位工作幾年以後,已經錄用為編制內工作人員,從臨時工錄用為編制內工作人員,有一套完整,嚴密的手續,而且這些手續資料,都會進入個人人事檔案。當然作為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與臨時工相比,主要涉及到一個視同繳費年限的問題。

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從2014年10月才開始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對於2014年10月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如果屬於編制內工作人員,其工作工齡都要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屬於編制外臨時工,或是單位聘用的聘用合同制人員,都會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的工作年限,屬於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在折算為實際繳費年限時,是按照140%的繳費指數進行計算,如果屬於實際繳費年限,是按照實際繳費的基數來計算繳費指數,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比實際繳費年限更有優勢。

事業單位職工,如果屬於編制外職工,計算養老金時沒有過渡性養老金,也沒有十年的過度期,所以可能要吃點虧;但是如果把你計算為編制內人員,不但可以有視同繳費年限,還可以享受都過渡性養老金,還可以享受到職業年金待遇,這個差別是巨大的。

講完了臨時工和編制內員工的差別以後,我想大家已經明白了為什麼編制那麼重要。但是你是否屬於真正的編制內人員,除了個人檔案以外,人社局是否認可才是比較關鍵的。社保局、編制辦屬於人社局的下屬部門,所以人社局要找出你是否屬於編制內人員,這個非常容易,另外用人單位對於你是臨時工還是編制內人員也是心知肚明的。

發生了這種情況,首先應該出面的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對於你是不是編制內員工,應該最有發言權。所以你第一步不是找人社局,首先應當找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找出你是編制內工作人員的依據是非常容易的,即使是個人檔案不完整,但是事業單位不像企業,企業存在一個破產、兼重組的問題,容易造成資料的丟失,但是事業單位不一樣,事業單位是否和你簽訂的聘用合同,單位的人事部門一清二楚;人社部門當初是否錄用你為編制內人員,人社局的單位檔案也是有記載的,所以不是人社局承認不承認那麼簡單的問題。

綜上所述,你檔案記載是臨時工,你現在是事業編,這個可能是有一個過程的。過去是臨時工,現在是事業編,但是從臨時工到事業編有一系列的程序和錄用手續,人社局是事業編制的主管部門,所以你需要從單位開始查找一直到人社局。如果屬於真正的事業編是跑步了的,如果屬於臨時工,那也是無法確認為事業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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