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離婚了,如今一個人得了癌症,當妹妹的有義務傾其所有為她治病嗎?

V來可期


我覺得你沒有義務,只有情義只能盡心,尤其如果你自己也有家庭有孩子的話,怎麼可能傾其所有呢?畢竟自己一家人的正常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姐姐離婚應該也不代表她自己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和積蓄吧?還有國家醫保呢?再說癌症還要視具體情況理性對待,如果已是晚期治療價值不大就主要保守治療提高生存質量,並不是所有癌症都是花錢就能治的!如果發現及時治癒或穩定有望,你作為妹妹可以多盡心幫她尋求正確的治療途徑,多瞭解信息選擇合適的醫院和醫生,以免花冤枉錢還達不到目的!

當然了作為妹妹你更應該在精神上支持幫助得癌的姐姐,不要忽視精神的力量,如果姐姐因為生活不如意精神上已經自我放棄就算你願傾全力給她治療也沒有效果!所以情感和精神的支持更重要!

真心的祝福你們!


二月蘭的蘭


別說姐姐了,子女也沒法律法規必須得傾其所有為父母治療。


cnog程


親情雖可貴,可得量力行,孃家三姐妹,姐姐已離婚,得了尿毒症,已經十多年,因為小妹富,全是她盡力,一直是病人,如今政策好,列入貧困者,住在小妹家,感動所有人,姐妹骨連筋,有能需盡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