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全县人民法院速度执行只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百姓生活网雅安讯(李可新 记者 罗阳)4月21日,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后,雷霆出击,迅速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彭某某名下车辆查封扣押。

高某某与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审理后,由彭某某支付高某某水泥货款267458元。一审审理过程中,高某某向法院申请保全彭某某挂靠于雅安某物流公司的货车。一审法院当时在车管所和物流公司进行了查封,但未实际控制车辆。高某某申请执行后,法院调查中也未发现车辆。4月21日,高某某提供车辆线索,天全法院庚即组织8名执行干警前往现场,及时在崇州某公司发现正在装货的车辆。执行干警在出示证件、说明事情原委后将车辆当场扣押。长达180多公里的行程,实际扣押前后不到十分钟,当天扣回法院,后期将会依照规定进行处置,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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