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以物抵债”打出“硬核”执行

2020年4月17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颐园北村的一处住宅门口贴上了法院封条和公告。


潘集法院“以物抵债”打出“硬核”执行

春气回暖,虫声渐响,微风过处,一墙青葱柔软的爬山虎轻轻起伏。这样一处雅致的房子被法院封存,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走近一看公告的内容,原来呀,这所房子的主人刘某某是一名被执行人,在法院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仍拒不履行。于是,潘集区法院决定对此处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经两轮流拍后,该房产依法抵偿给申请人,但刘某某无正当理由拒绝搬出室内物品。

据悉,刘某某本是淮南市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14年6月,该公司与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借款种类、用途、期限、利息等条款。刘某某作为抵押人与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

合同到期后,淮南市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并未偿还本金及部分利息。2017年5月,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该公司偿还本息合计11055347.53元,刘某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某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该院执行局收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同时展开线上和线下查控。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无果后,划拨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同时,法院还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价值进行了评估,登记申请拍卖信息后启动拍卖程序。

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颐园北村的一处住宅经两轮流拍后,申请人申请“以物抵债”,法院依法将该房产抵偿给申请人。


潘集法院“以物抵债”打出“硬核”执行

2019年11月11日,该院在被执行人住宅门口张贴了公告,通知被执行人刘某某限期内迁出该房屋并搬出室内物品。然而刘某某并未依法履行。


潘集法院“以物抵债”打出“硬核”执行

2020年4月17日,当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该处住宅时,门上的公告已经不知所踪。在社区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共同见证下,专门请了一开锁师傅打开房门,执行干警打开执法记录仪一一清点室内物品,并记录在案。执行干警在清点完室内物品后,随后在房门上贴上了法院封条,同时还在住宅门口及小区门口张贴了新的公告。该公告明确告知:“限被执行人刘某某于60天内清空房内物品,如在公告后60天内未联系法院领取物品,则视为放弃物品,由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处置。”


潘集法院“以物抵债”打出“硬核”执行

将法院公告揭下再藏于屋中,证明其房屋主人曾回来过,看见公告却置之不理,如此漠视法律必然要为此承担后果。执行干警“硬核”执行,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给广大民众起到普法和警示作用。


潘集法院“以物抵债”打出“硬核”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楼卧室书桌上,还放着去年张贴的公告,真是:去年来时人无踪,公告通知无动衷,公告不知何处去,原来藏在此屋中。


(潘集法院 王士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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