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城月镇的黄思全,琼山法院催你尽快履行义务(313)


遂溪县城月镇的黄思全,琼山法院催你尽快履行义务(313)

照片

被执行人:黄思全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823********2050

住址:广东省遂溪县城月镇扶良村85号。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林海强与被执行人黄思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琼0107民初147号民事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01民终30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0)琼0107执20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林海强返还押金20000元、铺面租金37000元、铺面转租费120000元,共计177000元并支付利息(计算标准:以177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二、向申请执行人林海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执行费2555元。

联系举报电话:吴法官 0898-65855836

此信息独家授权今日头条发布,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自行转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