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那些事

週末ZJH發佈了對康得新的調查情況,原來大家都錯怪康得新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大股東根本沒有侵佔上市公司利潤,因為上市公司根本沒有100個億的現金!

根據ZJH披露,2015年到2018年間上市公司虛增了119億的利潤。虛增119億的淨利潤是什麼概念?康得新2015年到2018年四年的淨利潤加起來只有61.51億,調整後公司實際虧損57.49億,平均每年虧14.37億!

談談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那些事

最近幾年暴雷的上市公司實在太多,各種手法雷得投資者目瞪口呆,真想用意大利炮決這幫上市圈錢的混蛋。今天就借康得新來侃一侃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那些事。

談談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那些事

一、財務造假的最主要手法

要把小丑鴨打造成大白馬,營業收入和利潤穩定增長是必須的。沒有營收怎麼辦?打關聯方造假唄,合同、發票、銀行轉賬流水、入庫單、出庫單、運輸發票,能想到的單據都給你準備得妥妥當當,從形式上看不出一點毛病。

假設上市公司是B,A是上游供應商,C是下游客戶,A、C與B都是關聯方(當然表面上看不出來),我們來模擬一下常見的財務造假套路。

(一)B先以採購商品名義,將貨款打款給A,往往體現為“預付賬款”。目的是將上市公司的錢轉出體外循環。

(二)A通過各種關聯關係將錢轉給下游C, C拿到錢了才能付款給A。

(三)B將貨發給下游客戶C,開具銷售發票,C將貨款打給B,轉了一圈錢又回到上市公司B了。營業收入有了,淨利潤 有了,錢又回來上市公司。又可以開始下一個循環。

虛增利潤,必然虛增總資產,多出來的東西藏在哪就很有藝術了,常見的做法是記在存貨或在建工程中。存貨比如扇貝、人參,CPA很難審計,過幾年計提個減值準備就摸得一乾二淨。記錄在在建工程也不容易核查,一個工廠花了多少錢沒人能講清,轉固定資產後分20年折舊,慢慢消化也是一種辦法。

康得新不走尋常路,它虛增的資產正是貨幣資金,大股東將上市公司的百億資金不斷地體外循環。財務造假的具體手法有很多,但基本套路差異。

二、財務造假的表現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通常有以下一些表現:

(一)大存大貸。實際利息收入遠小於同期銀行利率,比如康得新。

(二)經營活動現金流與淨利潤連續多年不匹配。如將貨發給關聯方確認了收入,貨款卻仍以應收賬款的形式掛賬。

(三)毛利率異常高。如果不按照我在前面說的方法虛增收入,要增加利潤的另一種方法是少結轉成本,帶來的異常就是毛利率遠高於同行和庫存虛增。

(四)經營活動現金流多年為正,但投資活動現金流多年為負。這種造假比較高端,看起來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與淨利潤是匹配的。但是這種經營現金流是偽造出來的,上市公司通過投資活動的形式將資金轉出體外循環,用於虛增利潤 和美化現金流。

(五)淨利潤高但多年不分紅。這個很好理解,如果企業不是在高速成長期,賺了大量的錢常年不分紅或是不正常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只有一個。

暫時只想到這幾種,篇幅限制就不展開了。財務造假必然會在報表上存在一些異常,只是不容易識別,兩康就讓不少老司機翻了車。

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目前ZJH對造假的處罰實在太輕,比如康得新,ZJH只對實際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各罰款60萬了事。當然這不能怪ZJH,當前的《證券法》相關法律頂格處罰就是60萬。那除了行政法規,有沒有其他更嚴厲的處罰呢?比如刑法?

談談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那些事

上市公司虛增利潤,大概率要虛構收入,虛開發票,那就違反了刑法第205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這比罰款60萬強多了。

上市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案例可以到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上海中海萬悅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郭湘意、由曉楓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案二審判決書(2017)滬刑終52號”。

談談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那些事

扯了這麼多,作為小散該如何保護自己呢。事後追償和處罰對踩雷的投資者來說意義不大,推動加強監管和修改法律也不是小散能辦到的。

談談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那些事

對於小散最好的方法還是多讀書、多學習、多思考,減少踩雷的概率,至少少踩中財務造假雷,新城控股這種雷只能靠分散持倉解決。今天就掰這麼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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