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未成年“不合理消費”的一點想法

現代社會,“流量”就是金錢,因此,出現了“自媒體”和“流量明星”。

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流量代表的不僅僅是金錢,還有不可忽視的責任感。這種責任感源於“流量”帶來的影響力。

舉個例子,一個擁有幾十萬粉絲的自媒體人,在某個地方受到了一些他以為的“不公正”待遇,於是他把這件事發布到網絡上,也許他本來只是想發一下牢騷。接下來所有事情失控了,他的粉絲們開始打電話騷擾這家店,寫信投訴等等(我例舉的這兩個例子算是比較輕的,如果是經常上網的人,能發現更加過分的行為),給這個地方帶來了很大的打擊。

這種事情近幾年來發生的可不少,我想大家或多或少都聽說過一點。

既然是靠粉絲吃飯,那就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因為“流量”帶來的影響力是巨大的。我也不會要求所有自媒體人都做一個聖人,但是至少在明面上應該表現得很好,私下裡只要不麻煩到別人,你愛怎麼說怎麼說。

在一次直播中,“口紅一哥”李佳琦毫不客氣地對自己十五歲的粉絲說:如果你只有十五歲那就不要看我的直播。如果只是娛樂可以看。除非你有經濟能力。

因為李佳琦很清楚,十五歲的孩子思想還不成熟,消費能力也有限,很容易被誤導從而去消費價格過高的東西。這種不成熟“消費”的代價往往就是犧牲孩子的伙食費,犧牲孩子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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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技術不好,李佳琦的粉絲不要打我


最近某流量明星又出事了,該明星發佈了一張專輯,*元一份,凌晨上線,我早上醒過來後鋪天蓋地的“*分鐘銷量達到********”、“打破**殿堂記錄”……

我真的是蠻震驚的,凌晨,大晚上的大家不睡覺都去買專輯了

關於我這個地方為什麼要打碼,因為我慫,上一個敢用數據實話實說的人已經被該明星工作室在微博“點名批評”,並且發了蓋章的律師聲明警告,不僅如此,下面還有一大堆律師轉發。

那麼這個人說了什麼會被工作室點名律師聲明批評呢?我大致翻了一下他做的視頻,他的視頻裡主要有以下觀點:

  • 該明星的粉絲購買力不高(年齡小),消費能力有限。
  • 用數據分析該明星的流量是有問題的,用的是網上公開的、國家公益網站提供的數據。
  • 該明星工作室存在誘導粉絲購買、刷該明星的數據的傾向(我個人認為這跟傳銷組織的洗腦沒什麼區別,有一些追星就是這個模式。)

在他的視頻裡,沒有出現任何“辱罵性”字眼,言辭中肯,如果你不相信,對我所說的內容有所質疑,可以在評論區告訴我,我可以私信給你這個人的視頻鏈接,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回復的,一些言辭激烈的、有明顯攻擊傾向的一律不回,因為我不想給人家添麻煩。

現在這個人,因為名字被掛在該明星工作室的微博下,正在被該明星的粉絲攻擊辱罵。還好他本人常駐的平臺對沒什麼本事的流量明星的包容度本就很低,評論裡基本上都是鼓勵的話。

後來我才發現,之所以銷量會在短時間內那麼高,原因是粉絲早就得到了消息,都在蹲點在拼了命地刷,欠錢都要刷銷量,即使用“花唄”都要刷、

“學生黨也要買,保底105張”“大學生每人最起碼300張”,“沒買到一百張的沒有資格在微博曬”“不過是一支口紅的價錢,一套新衣服的價錢、為了哥哥,大家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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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自媒體|流量明星|關於未成年“不合理消費”的一點想法

本人微博已卸載,兩張圖片皆來源於知乎


這些孩子說:這都是為了保護他們已經到了而立之年的“哥哥”。

我覺得很恐怖。

大概在兩個月前,我就發微頭條說過,這種追星跟邪教真的沒什麼區別

我在這裡申明立場,我並不反對追星,大家追星是因為這個明星身上有閃光點,也許是某項才藝,也許是他身上良好品德,原本追星其實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然而一牽扯到利益,各種妖魔鬼怪全來了。為了壓榨這些孩子身上的價值,鬼怪們真的是下足了功夫。

我猜測,未來國家肯定會對類型的行為加以管制,對網紅設置的門檻也會增高。社會在進步,也會越來越好。


最後的最後,我再聲明為什麼我會打碼,我真的是個非常玻璃心的人,很容易被別人影響,也很容易陷入焦慮,被人罵一次能難過好長一段時間,這是真的,當年在入學的時候,就曾因為某些指標過高被心理老師找了過去。

原本我只是想在微頭條發一段話的,後來想想還是算了,微頭條曝光太大,很容易引來戰火。發圖文的話,閱讀量就不會那麼多,有人能看到這裡的話我覺得也是能好好講道理的人。

如果你有什麼想法想與我交流的話歡迎評論區留言,與別人交流想法是一件很讓人愉快的事情。

#散文# #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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