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也可以“有味道”——淺談新型商標之“氣味商標”

​​

商標也可以“有味道”——淺談新型商標之“氣味商標”


《商標法新加坡條約實施細則》中列舉了各種新型商標的類型,包括:立體商標、顏色組合商標、聲音商標、氣味商標、味覺商標等。


這些有意思的商標,從多重維度、多個感官等方面極大地豐富了商業標識的存在形態,也刺激了市場主體發揮想象力,創造性地設計出更多具有獨特顯著性的商業標識,我們今天就先來聊聊其中一種用嗅覺識別的商標——“氣味商標”。


一、什麼是氣味商標?


作為商標的最重要的特徵,氣味商標也應當符合顯著性

可識別的兩個基礎特性。氣味商標與可視商標最根本的不同在於,氣味商標是通過人類嗅覺來感知,人們通過嗅覺記憶某種具有顯著特徵的氣味,並且將該種氣味與某一商品或服務建立聯繫,從而起到識別作用


二、有哪些氣味商標已獲得註冊?

提起培樂多彩泥,相信很多孩子和家長都並不陌生,除了色彩斑斕的顏色和可通過我們想象把他捏成不同的形狀之外,大家是否還記得那股複雜的培樂多彩泥特有的氣味?跨國玩具公司孩之寶(Hasbro, Inc.)於2017年將這特殊的“味道“,通過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氣味商標,並獲得成功註冊。這股複雜的氣味被描述為“一種甜味、略帶麝香味及香草味的混合,同時帶有略帶櫻桃味,以及鹹味小麥麵糰的自然氣味。


商標也可以“有味道”——淺談新型商標之“氣味商標”

雖然在美國、歐盟、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對於許多新型商標均可向商標專利局申請註冊,但由於“氣味商標“的核準註冊中存在諸多難點,例如嗅覺感知的不同,同一味道通過空氣傳播後,每個人所識別出的氣味有所差異,又例如如何準確的將氣味用文字進行描述等,截止至目前,已成功獲得註冊的氣味商標並不多。美國約有12個申請成功的案例,英國僅僅被核准註冊2個。我國臺灣地區雖然開放了氣味商標的註冊申請,但似乎並沒有被註冊成功的案列。那我們就先來看看,現在已經有哪些“味道”成為了“商標”?

美國的第一件被核准註冊的氣味商標是由加州公司OSEWEZ申請註冊在第23類具有雞蛋花香味的繡線商品,核准註冊於1990年,商標註冊號為1639128。當時該公司還是花費了一番功夫,通過在商標審查上訴委員會(TTAB)進行了爭辯才獲得了這件商標。

商標也可以“有味道”——淺談新型商標之“氣味商標”

MELISSA是創建於1971年的一家生產、銷售女鞋、童鞋的品牌,其旗下的果凍鞋香味被註冊成為“氣味商標”。

商標也可以“有味道”——淺談新型商標之“氣味商標”

另外,還有櫻桃味的機油、青草味的網球也被註冊成為了“氣味商標”。在英國,我們瞭解到有2件氣味商標獲准註冊,一件是在飛鏢翎毛上註冊的苦啤酒氣味,另一件則是使用於道路車輛輪胎上的可令人回憶起玫瑰的花香味。


三、哪些國家可以申請氣味商標註冊?


據瞭解目前在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法國、西班牙、韓國、日本、新加坡、俄羅斯、印度可以申請註冊氣味商標,土耳其、菲律賓、越南、印度尼西亞、泰國尚未開放氣味商標註冊。中國目前尚不能就氣味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


四、氣味商標註冊有哪些審核要點?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曾經指出,如果想為氣味申請商標,則需要提供細緻生動的產品氣味描述,即“對一種氣味的任何書面描述必須精確無誤,確保不會引起誤解,將該種氣味誤認為是任何其他氣味”。“味道”由嗅覺感知,如要通過文字精準描述確實存在一定困難。那在

註冊氣味商標時,有哪些審核要點呢第一,顯著性是所有商標通用的特徵,氣味商標也不例外,要有足夠的識別性,建立氣味與品牌的聯繫是申請註冊氣味商標的關鍵所在,某個味道要讓大多數消費者一聞便能聯想某個特定的品牌第二,功能性的氣味不能被註冊為氣味商標。生活中,我們常常會被許多氣味吸引,並非所有的好聞的令人難忘的味道都可以被註冊,有些氣味具有一定功能性,則無法被註冊,例如芳香劑的味道。第三,用文字準確、細緻、生動的描述氣味是必不可少的環節。氣味是通過嗅覺所感知,但這種感知必須化為文字描述,以準確賦予特定氣味以“定義”,將其與其他氣味加以區分,也有用化學公式體現氣味的構成,但文字描述仍然為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筆者認為,在法律保持其穩定性的同時,也應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隨著我們的想象力不斷的豐富,隨著我們對商標需求的不斷多元化,希望中國早日將“氣味”納入註冊商標的範疇,讓更多記憶中的“氣味”化為無形資產,受到法律的保護。


我們不妨大膽暢想一下,待中國開放“氣味商標”註冊,是不是就會有巧克力味道的珠寶”、“清茶味的牙刷”、“泡泡糖甜味的人字拖”,還有我們熟悉的“六神牌花露水的味道”、“得力的香水橡皮”都可能會成為“氣味商標”的“嚐鮮者”。

本文作者:申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丹妮律師,李怡晨律師。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依據作者個人對法律、案例以及結合自身經驗而形成,不對其準確性做完全的保證,不代表申浩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或對法律的解讀。


本文為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創,版權歸署名的作者所有,轉載須經作者本人同意。本文可通過轉發功能全文無修改之轉發,不允許通過複製等方式全部或部分的方式於其他賬號中的再次發表。


如您需要法律意見或其他專家意見,應當向具有相關資格的專業人士尋求專業的法律幫助。


商標也可以“有味道”——淺談新型商標之“氣味商標”


商標也可以“有味道”——淺談新型商標之“氣味商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