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基層減負,就是要簡單易行管用

滕德銀

無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不得發文;能通過電話部署協調落實的,不得發文;能採取制定落實措施清單、任務交辦單等方式抓好工作落實的,不得發文……這是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近日針對精文減會要求提出的"三個不得發文"要求。(4月2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筆者覺得:為基層減負,就是要簡單易行管用。

一點談到為基層減負,不搞形式主義,一些人就覺得內容繁瑣,規定多多。

其實,不是這樣的。為基層減負,就應該搞得簡單、易行,管用就行。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近日針對精文減會要求提出的"三個不得發文"要求,其實就很簡單,易行,管用,便於操作。

減負減負,不能越減越多。特別是上級領導部門,更應該做出表率來。不能做出表率,那說明在其行蹤,依然對減負是"無能為力"的。

簡單,就是不要整得太複雜。我看過一些關於減負的文件,幾十條,甚至上百條。有必要那樣規定嗎?

易行,就是下面好執行。說了很多,規定了很多,不適合下面執行,那也是白談。

管用,這一點是終極目標。減負,就是要管用。簡單了,易行了,但是不管用,基層負擔依然多的話,這不是我們為基層減負的目的。

所以,為基層減負,就是要簡單易行管用。在此基礎上,好好思考和謀劃,說不定我們就真正能讓減負成為基層黨員幹部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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