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可以免刑?堅決反對!

醉駕可以免刑?堅決反對!


醉駕可以免刑?堅決反對!

1.刑法總則一直就規定了特別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特別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2.醉駕的前提是喝醉了,喝醉了大腦就不受控制了,怎麼算輕微,怎麼特別輕微?沒出事就是輕微嗎?顯然不是啊!!!

3.如果沒出事就是輕微,算不算醉駕未遂?法律的目的到底是懲罰還是預防?哪怕有那麼一丁點預防反正的作用,就不應該把醉駕免刑吧?畢竟醉駕不出事則以,一出事就是TM重大事故,你醉駕你自己去SI就好了,問題是很多醉駕的事故都要帶走很多無辜的人呀,請記住是“很多無辜的人”!!!

4.最可怕的事,敢醉駕的那幫人,很多時候犯罪之後,本來就是用各種手段,比如家庭背景,比如鉅額賠償等來減刑,有意思嗎?

5.法律比應該只以後果來處罰呀,堅決反對醉駕從寬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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