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先動手打我,我還手,難道不是正當防衛嗎?別人先動手打你時你該怎麼辦呢?

來源:小警之家

生活中,有時會發生這樣的一幕,你跟對方吵架,對方打了你一拳,惱羞成怒的你立馬打對方一拳還了回去。警察過來處理時要將你帶走,這時,相信很多人會理直氣壯地說:“是別人先動手打我,我還手,難道不是正當防衛嗎?”

別人先動手打我,我還手,難道不是正當防衛嗎?別人先動手打你時你該怎麼辦呢?

下面,

讓小編用真實的案例

來為你解讀

到底什麼屬於——正當防衛

案情回顧

2017年11月2日晚,小王和朋友小張一起在開發區某飯店吃飯喝酒,兩人都喝得有點多,開始以誰更有錢,生意做的更大吹噓起來,結果兩人互不相讓,爭吵起來。小王先將一個酒瓶摔在地上,小張見狀一拳打在小王面部,小王見對方先動手也還手和小張打了起來,但因為喝的太多被小張打倒在地,小王惱羞成怒,撿起剛才摔碎的啤酒瓶一下扎到小張的頸部,小張的脖子頓時鮮血直流。民警趕來後立即把小張送到醫院救治,小王也被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訊問。面對民警,小王理直氣壯的說,是對方先動手打他才還手,他是正當防衛,不應該抓他。後經法醫鑑定,小張的傷勢已經構成輕傷,小王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小張的行為也涉嫌毆打他人,將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評案說法

生活中,經常會發生這樣的一幕,對方打了你一巴掌,你立馬打對方一拳還回去,警察過來了,很多人然後理直氣壯的說:“是他先動手打的我,我還手屬於正當防衛!”

如果遭到對方毆打,可以選擇報警、躲避,但是如果還手毆打了對方,造成事態擴大,雙方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正當防衛的本質在於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而別人先動手打你,你還手,通常被認定為互毆行為,鬥毆雙方都在積極追求非法損害對方的結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當防衛的意圖,不能構成正當防衛。

基層派出所在處理此類治安案件時,基本是不會關注誰先動手打人的(別人先動手打你,作為一個正常人不還手是違揹人性的,這是很尷尬的一個事實)。別人先動手打你,你還手就屬於互毆,如果雙方調解不成,最後基本都是對雙方進行行政拘留處罰,雙方互毆過程中造成對方人身和財產損害的,可以自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從現有的司法判例來看,被打後還手造成對方傷亡的刑事案件,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的判例還是較少的,那些聲稱自己實施了“正當防衛”行為的案件當事人大多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被定罪判刑。雖然“龍哥反殺案”“淶源反殺案”引發了社會公眾對於正當防衛的法律大討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案例只是對於實務中正當防衛的認定產生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正當防衛的普適化還依然任重道遠。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重要權利,是鼓勵和保障公民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的重要手段。該出手時就出手,但切記不要亂出手、出重手,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作出正確判斷,否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它應該符合五個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對不法侵害行為人,在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時,所造成損害的行為。

特別防衛

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這一規定,特別防衛權的行使,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客觀上存在著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這是行使特別防衛權的前提條件;

第二,嚴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進行中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時間條件;

第三,防衛行為只能是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施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對象條件。

在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防衛人因防衛行為至不法侵害人傷亡後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損害的,仍為正當防衛而不屬於防衛過當,應受法律的保護而不負刑事責任。

這主要是因為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對社會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嚴重,而且制止這些犯罪的難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別如此規定,有利於鼓勵公民同那些極端犯罪分子作鬥爭,使廣大公民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上述案例中小王的行為明顯不構成正當防衛,因為對方毆打的行為不屬於明顯的暴力行為,且未嚴重危及到生命安全。其主觀上也不是為制止對方。其本人先挑釁摔酒瓶,對案件的發生也有過錯責任。兩人的行為應屬於互相毆鬥。因此,兩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互相鬥毆,指雙方或多方在主觀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觀上均實施了不法侵害對方的行為。是互毆各方均有對對方加害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互相鬥毆的過程中一般不存在正當防衛的行為。

那麼問題來了,

別人先動手打你時你該怎麼辦呢?

1. 保證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立馬報警。

2. 立馬跑路,躲避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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