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在管和不管之間,還有一個選擇!

常有家長說 ,現在的孩子真的太難教了,家庭條件好了,什麼都不缺,唯獨缺的就是學習積極性。


教育孩子,在管和不管之間,還有一個選擇!

家長們最糾結的是,到底管還是不管。不管吧,真的做不到,作業還是需要按時交,成績還是要盯著的;管吧,卻總是隱隱覺得哪裡不對,學習是孩子自己的事啊。


一、“管”得太多,適得其反


先來看一個小故事:

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在教堂聽牧師演講。最初,他覺得牧師講的感人肺腑,準備多捐點錢。過了10分鐘,牧師還沒有講完,他不耐煩了,決定只捐點零錢。又過了10分鐘,還是沒有講完,於是他決定1分錢也不捐。等到牧師終於結束了演講,開始向聽眾募捐時,馬克·吐溫由於氣憤,不僅不捐錢,還從盤子裡拿走了2元錢。


這就是心理學上的“超限效應”:如果外來的刺激過多、過強或作用時間過久,就會使人感覺不耐煩,甚至產生心理逆反。這也就是家長越管,孩子成績反而平平的原因。


而且,不管是要求孩子做事還是要求成人做事,都要恰到好處。如果一直用一種反覆、單調的刺激,無異於“疲勞轟炸”,往往會引起孩子心理極不耐煩或逆反,就像馬克·吐溫一樣。


而十幾歲的孩子正處於青春期,這一時期,孩子的自我意識逐步加強,有了自己的小圈子,對父母的依賴開始減少,對父母的權威漸漸發起挑戰,這時候父母如果管得太多,且一遍又一遍地嘮叨,很容易引發一場父母與孩子間的大戰。


如果過多的管教會讓孩子逆反,是不是家長就要放任孩子“自由生長”呢?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管理孩子的學習與生活,最重要的是把握好分寸,做到。


二、培養驅動力,才是王道


教育孩子,最關鍵的就是要激發孩子內在的積極性,讓孩子可以自發主動地想要變好想要學習。這是需要從小開始培養的,而且越早有這個意識以後就越受益。這裡有一個叫做“驅動力”概念。


人類其實天生就有自我發展和探索的驅動力,但是這個本能的驅動力會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而增強或者削弱。而這其中有三大因素非常關鍵,如果這三大因素的需求得到了滿足,人的驅動力就會被激發。


那麼,父母該如何強化這三大因素,從而喚醒孩子自發的驅動力呢?


第一大因素:技能


有些進步也許在我們看來特別不起眼,但是對於當時那個階段的孩子來說,這就是他們最大、最成功的進步。這會讓他們感覺很棒。


所以,當孩子取得一點小進步時,家長就要及時表揚,表揚這件事是個雙刃劍,想要讓表揚達到正面效果,我們要掌握以下三條原則:


教育孩子,在管和不管之間,還有一個選擇!


1.誇具體不誇全部


“你真棒”,這樣的表揚對家長來說真是輕車熟路。但是,家長隨口的誇獎,可能會帶來消極的影響,直到有一天,發現孩子變得害怕失敗,經不起一丁點兒挫折。其實,總是籠統地表揚孩子,比如你真棒,會讓孩子無所適從。


與其含混地表示“好孩子,你真棒”,不如告訴他“今天你背了20個英語單詞,比昨天進步了很多”。有針對性的具體表揚會讓孩子更容易理解,並且知道今後應該怎麼做,如何努力。


2.表揚可以改變的品質


“你真聰明!”——又一個家長慣用的評語。家長對孩子的每一個進步如果都用“聰明”來定義,結果只能是讓孩子覺得好成績是與聰明劃等號,一方面他會變得“自負”而非“自信”,另一方面,他們面對挑戰會採取迴避,因為不想出現與聰明不相符的結果。不要誇孩子“聰明”,而是誇孩子“積極思考”、“動腦筋了”、“你很努力”等等。


3.避免與他人比較的表揚


“你比哥哥考得好,真棒!”這樣的表揚粗看沒什麼問題,但它卻讓孩子的關注點變成了“超過別人、贏過別人”,而不是掌握這項技能本身。於是就容易形成這樣的思維,如果這件事不能“超過別人”,那我就不做,也就會出現怕輸、好勝心過強的問題。


第二大因素:自主


自主的意思就是控制自己的生活,可以“做自己”。 這其實是孩子一直在追求的一件事,這種“自主”的追求過程有時會讓我們覺得孩子越來越淘氣不乖了,但正是因為孩子想變得自主,他們才有驅動力去變得更好。因此,聰明的家長不會用打罵吼叫來鎮壓,而是開始懂得給予孩子適合他們年紀和發展的責任。


在學習方面,我們要做的就是讓孩子自己擔負對學習的責任,自己選擇學習的方式。在孩子的學習過程中,只提出總體的要求,具體的細節讓孩子去把握,更能激發孩子的學習自覺性,增強學習的效果。


比如平時只要求孩子寫字時坐姿要端正、做題時一定要細心、讀書時要留心精彩詞句的應用以及用多長時間完成多少作業和練習等等,而其他的方面都由孩子自己做主。讓孩子自己選擇學習的方式,學習就會成為一件快樂的事情。

“能力越強,責任越大;責任越大,能力更強”,這就是一個正向的循環。當孩子感受到自己被信任後,他們就會有更大的動力去承擔更大的責任。


教育孩子,在管和不管之間,還有一個選擇!


第三大因素:關係


雖然是最後一個因素,卻是最關鍵的。父母需要給予孩子無條件的愛,也就是說,要讓孩子很清楚地明白,父母愛我,是愛我本身的模樣。

可惜,這點卻是我們常常忘記或者混淆的,最簡單的一個區分方法就是,你對孩子的愛是因為“他是誰”而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回想一下,多少次我們會下意識地脫口而出:


“你不聽話,媽媽就不喜歡你了”;

“你要好好讀書,不能給父母丟臉”。


這些話就是在告訴孩子,我們愛的是孩子的行為,並不是他本身。

而這個信息到了孩子那產生的是“害怕”,這樣的孩子也許也能有驅動力,但這樣的驅動力是源於外界的,一旦沒有了父母的嚴防死守,他們就不會去努力。


曾經有一篇紀實報道,說很多上了名校的高材生都是“空心人”,因為長久以來“考上好大學”都是父母的期望。他們因為“害怕”才努力,當他們最終完成後,就突然感到困惑了,不知道自己奮鬥的意義何在。


所以,“有條件的愛”儘管短期內可以給孩子一定的動力,但終究不利於孩子長遠規劃自己的人生。

育,不是什麼都管,更加不是完全不管。

在管和不管之間,我們還有一個選擇,

那就是喚醒,喚醒孩子內在的驅動力,

讓他們願意變得更好,願意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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