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公司罰款並開除個人,公司是否可以這樣?

紀家老弟


1.法律規定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如果眼中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

2.條件限制

但是法律沒有對什麼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和“重大損害”做出具體的規定。

這些都是需要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做出明確具體規定的。

用人單位如果不予界定,或者界定不合理,界定權就交給仲裁機構或法院。

3.公司罰款不合法

因為公司沒有罰款權。但如果公司能證明是因為你給公司造成了損失,並有數額,可以要求你賠償。但不能超出這個數額。

4.公司規章制度是否合法

很多公司在規章制度中有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可以罰款或開除,問題是這個制度是否合法?

公司的規章制度要合法的話,需要經過很多程序。

首先,內容不能和法律有衝突。

其次,要詳細有依據,比如造成重大損失是指什麼數額。

第三,制定程序要民主,經過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有簽字或簽到,留有證據。

第四,制定之後要向員工公示,並有公示的證據。如員工簽收簽字。

如果以上各種有一條不滿足,都有可能會不合法。所以,你對比一下公司是否做到了,沒做到建議你去勞動仲裁,仲裁不成就去法院。


職場小葵


公司沒錯。


覺醒207580216


工作中很難避免由於失誤造成的損失,進行罰款也是應該的。

造成的責任事故,根據損失大小,《勞動法》規定,罰款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工資的五分之一。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除了自身取得經驗教訓,也能夠警示其他人。

一般情況,不至於開除。如果由於個人性質惡劣,就會按照最高規格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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