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怎麼拿到退稅?哪些情況必須辦理?不補稅會面臨什麼後果?

“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怎麼拿到退稅?哪些情況必須辦理?不補稅會面臨什麼後果?


“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彙算啦,你們都去申請退稅了嗎?

記者在朋友圈裡看到,有的人退了幾千,少的也有幾十元。

這是自2019年1月1日新個稅法全面實施以來,個人納稅者首次參與到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年度彙算當中。

那麼,為什麼有人可退,有人要補?怎麼拿到退稅?哪些情況需要注意?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佈《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辦稅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記者特地梳理了一些大家都關心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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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為什麼我們能夠通過申請獲得退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究竟是什麼?

簡單來說,就是在以月或季度繳納的已納稅款(預繳稅)基礎上進行年度清繳:

查遺補漏、彙總收支、

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除提高“起徵點”和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外,還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綜合稅制,通俗講就是“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而綜合所得分為以下四項:

工薪薪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綜合所得(以“年”為週期計算)

而對應綜合稅制,還有一個更加詳細的公式算法計算退稅或補稅:

用公式表示 2019 年度彙算即: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 年已預繳稅額

(專項附加稅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怎麼拿到退稅?哪些情況必須辦理?不補稅會面臨什麼後果?

那麼,為什麼有些人會收到退稅,有些人需要補繳?

導致實際應繳與預繳稅產生差異從而需要“多退少補”的具體原因有很多,多數是由於以下幾個原因:

1. 年終獎單獨或合併計稅,導致彙算結果不一致;

2. 各月收入極不平衡,比如上半年收入極高,下半年極低,有可能產生退稅;

3. 補充申報專項附加扣除,也可能產生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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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辦理個稅年度彙算?

根據《指引》,納稅人應當在2020 年3月1日至 6月 30 日辦理 2019 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彙算。如果有下列情形,還需要注意以下三個時間點:

1、如果為所在單位代辦,需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逾期未確認的,則需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2、如果2019 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在 6萬元以下但被預扣過稅款,可在3月1日至5月 31日期間,通過網絡以簡易方式申請退稅;此時,只需簡單填寫或確認已預繳稅額、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快捷申請退稅。

3、如果是無住所居民個人,並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 6 月 30 日之前離境的,也可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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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1、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等情形。

2、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併後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於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收入是指“毛收入”,即為不減除任何費用、扣除、稅款前的收入。對於工資薪金而言,通俗理解即為應發工資;對於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而言,通俗理解即為稅前收入,不是實際拿到手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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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年度彙算?

記者瞭解到,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等網絡渠道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第一步:打開“個人所得稅”APP,註冊登陸個人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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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在首頁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進入下一個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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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工薪族,由單位代扣稅的直接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

如果是自由職業,或者在去年換過工作,中途入職的小夥伴,要選擇

“自行填寫”,再逐項填報各項涉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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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完成後點擊【開始申報】,閱讀標準申報須知後,進入下一頁面核對各項申報信息。如果有遺漏申報的項目,這個時候就可以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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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數據一般不會出錯,但專項附加扣除是大家特別要檢查有沒有漏報的,這關係到了你的減稅金額。

其中,納稅人有6項專項附加支出是可以在稅前收入中扣除,分別是:

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繼續教育: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個人負擔超過1.5萬元的部分每年限額8萬元;


首套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租金:最高每月定額扣除1500元;


贍養老人:獨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一般情況下,單位在繳稅前已經填報了個人專項扣除(也就是五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在繳稅時已經扣除了這部分;但不能排除一些特殊情況的出現:比如工作者是在單位統一申報專項附加扣除後入職的,或者臨時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未能及時申報,還有住房或租房合同變化等等。

如果存在這種情況,在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時,不妨在“我要辦稅”下面的“專項附加扣除”入口裡繼續填報,以便能夠如實清算個人綜合所得稅款。

第三步:如有應補(退)稅,確認無誤後,點擊【提交申報】,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再點擊“確認提交”,申報成功。

“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怎麼拿到退稅?哪些情況必須辦理?不補稅會面臨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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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補稅將加收滯納金

如果你看到的是“應退稅額”,那麼恭喜你,有一筆錢可以拿了。把銀行卡相關信息填寫完,等審核通過後,就會將錢打到你的賬上。

如果看到的是“應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包括0元),可以享受免申報,不用補稅。超過400元的,務必要按照提示填寫補稅方式。

沒有在規定期限內補繳稅款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還要面臨罰款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 2000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這點大家尤其要注意!

另外,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如果選擇放棄,在三年內仍可重新申請退稅。

提醒:

這兩天登陸APP的人比較多,系統時不時會開小差,大家也不用著急。只要是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都是可以完成年度彙算!


END

來源:周靜 編輯:諸曉紅 美編:周馳

二審:呂榮 三審:劉雄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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