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2021年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工作:擴大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範圍

教育部部署2021年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工作:擴大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範圍

教育部日前印發通知,對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進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各有關高校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和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健全制度、嚴格程序、規範管理、強化監督,確保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鼓勵各地擴大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範圍,高校進一步減少校考專業範圍。鼓勵有關高校積極採取線上考試方式,進一步完善線上考試工作方案。對於高校部分藝術類專業確需組織現場考試的,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

教育部部署2021年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工作:擴大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範圍

01 科學制定考試工作方案。各地各高校要在省級招委統一領導下,認真落實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的有關部署,統籌考慮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科學制定特殊類型考試工作方案,包括招生專業、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和方式、考試科目、防疫措施等有關要求。要為考生提供更多考試便利,儘量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增設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科類,鼓勵省際間聯合組織省級統考,擴大省級統考專業範圍。鼓勵高校進一步減少藝術類校考專業範圍。

教育部部署2021年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工作:擴大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範圍

02 有關高校要認真總結2020年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線上考試工作方案。相關考試可採取“全程監控、現場錄製、提交作品、考評分離”的方式(即現場錄製本人作品並提交,考後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集中評分),也可通過實時網絡視頻等方式進行考核。高校要認真制定考試期間突發情況應急預案,確保考試安全平穩。

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高校部分藝術類專業確需組織現場考試的,應使用相關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或採取線上考試等方式對考生進行初選,對通過初選的考生再組織現場校考,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鼓勵高校在初選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養考核。有關高校現場校考規模及其他考務安排要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教育部部署2021年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工作:擴大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範圍

03 高校是特殊類型招生考生資格審核的責任主體。要根據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基本要求,結合學校選拔定位,研究確定本校校考報考條件、資格審核程序,並及時公佈審核結果。要加強對考生校考報名信息和高考報名信息、人口信息的比對,加強對考生所持相關證書真偽的鑑定,不得降低報考資格條件,不得放寬資格審核標準,嚴防報考資格弄虛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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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考評人員遴選標準,選聘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專業對應且考評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的在編人員參加命題及評分等工作,不得選用以往考試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記錄的人員。要加強考評人員業務培訓,強化安全保密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增強採用新技術新手段選拔人才的能力。要探索建立特殊類型招生考評人員信息庫,擴大評委遴選的地區和高校範圍。

高校要積極落實校外評委制度,校外評委所佔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有條件的可擴大到一半以上。每組評委人數原則上不少於5人,有條件的高校可進一步增加評委人數。考評人員要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嚴格執行考評人員迴避制度,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係、指導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考評人員,須在考前主動報告並申請回避。高校領導幹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報考本校特殊類型招生,須向學校報備,並全程實行迴避。高校要制定本單位迴避制度實施細則,對未按規定報備迴避的人員,學校應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嚴格執行違規評委“黑名單”制度,對於瞞報或弄虛作假的考評人員,將列入違規評委“黑名單”,不得再參與特殊類型招生考評工作,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嚴禁開展特殊類型招生的高校、內設學院(系、部等)及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或與社會培訓機構勾連牟取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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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參照高考考務有關管理規定,細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題制卷、考試組織、閱卷評分、監督管理等辦法,確保試題試卷的絕對安全,確保考試選拔的公平性和科學性。要認真落實誠信考試製度,在考前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確保提交作品真實和考試過程誠信。

要嚴把考試入口關,通過“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措施,嚴防考生替考。要建立健全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工作機制,考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嚴查考試作弊。

來源:北京考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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