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犯罪,被判沒收財產現法院追收要拍賣我名下的唯一住房怎麼辦?

你乾脆


丈夫被判沒收財產,法院還要拍賣你名下唯一住房,這說明法院已判定這套住房是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拍賣分兩種情況處理:

1、如果這套住房是用一部分贓款購買的

法院可以依法將房產拍賣,並將其中包含的贓款以及相應的增值部分,作為非法所得予以收繳。拍賣所得款扣除收繳部分及執行款,餘額扣除相關費用後歸還被執行人。

2、如果這套住房是用夫妻雙方的合法收入購買的

法院可以依法將房產拍賣,所得款在執行限額內作為執行款交給申請人,餘款扣除相關費用後,仍歸被執行人所有。

不管第一種還是第二種情況的拍賣,個人建議:

A、如果擔心房產拍賣後會造成你的損失,在拍賣前,你可向法院提供擔保,若法院同意解封房產,你要及時還清贓款及債務。

B、如果不能提供擔保,你可以將法院給的剩餘所得款用於另外購置住房或者租房。


水瓶座的斌叔


根據題意,可斷定該住宅是你們夫妻婚後所購的共同財產或者購房款來源於你丈夫的犯罪所得。法院對此住宅進行拍買有二個目的,一是追邀違法所得,二是執行刑事判決中的財產刑。如果該住宅是用你丈夫違法所得購買,則拍賣所得款項全部作為刑事判決的執行款且不包括財產刑的款項。如果該住宅不是你丈夫用贓款所購,則你可得到拍賣所得款項的一半,另一半作為刑事判決的執行款。你若想法院不對該住宅予以拍賣,只有先替你丈夫退賠全部的違法所得並支付全部的財產刑標的,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無慾大師389


只要沒離婚是共同的,沒辦法的。作為妻子是無姑,只能怪自己嫁錯人。曾經有一個案例,兩個人離婚後,前夫犯了錯,法院判決書拍賣房子一半。前妻有優先購買權,但前妻沒錢,讓別人買到一半產權。經過多次打官司,決定賣房,所得財產前妻和別人每人一半,妻子帶孩子租房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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