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十幾年均自住 廈門一女子發現住址被註冊7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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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4月16日訊 據廈門晚報報道 自己住的房子,被多家公司冒用地址註冊了公司,可業主毫不知情。近日,思明區市場監管局陸續接到“公司擅自冒用家庭地址註冊公司”的相關舉報件10餘件,其中有7件“特殊”的舉報件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他們都是市民劉女士舉報的。劉女士稱,她住在檳榔西里,她家的房產竟然被7家商事主體冒用地址註冊了公司。

業主 房子十幾年一直為自住 從未租給任何公司或個人

接到舉報線索後,篔簹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立即到劉女士家現場核查。執法人員發現,劉女士的家為住家使用,現場未發現有任何商事主體經營的跡象。

劉女士向執法人員出示了產權證、身份證等,證實該房產為其個人所有。她表示,自己於2007年購買該處房產,一直住在這裡,從未租賃給任何公司、個體戶或個人,更不認識這7家商事主體的經營者。

“前幾天,我突然接到派出所民警的核查詢問電話,才知道我的房子居然註冊了7家公司。這套房子都買了十幾年了,我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很吃驚,也很擔心,就趕緊打12315舉報。”劉女士告訴記者,這套房子已經被7家商事主體冒用地址,登記為住所甚至備案為經營場所。劉女士擔心7家虛假註冊企業從事非法經營,會給自己的房產帶來隱患,於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執法人員 強制鎖定7家商事主體 納入經營異常名錄

接到劉女士的舉報件後,篔簹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還調取了以該地址為登記備案的住所及經營場所的商事主體信息。結果顯示,該地址被分割作為不同主體備案的經營場所使用,共有6家公司和1家個體戶。執法人員調取企業當時的登記材料發現,這些商事主體設立時提交的租賃合同房東名字,均與房東提供的產權證明權屬人不符。

“自2014年廈門推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以來,大大激發了投資活力,隨著准入門檻降低而來的是更加嚴格的監管。這幾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商事登記的商事主體,將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篔簹所執法人員表示。

據悉,執法人員對上述7家商事主體進行了強制鎖定,納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將對相關責任人“涉嫌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商事登記”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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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虛假材料商事登記

最高罰款20萬元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第十四條,商事登記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商事主體登記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商事登記機關應當受理,並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並公示。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不得采取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其他欺詐手段騙取商事登記。

另根據條例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採取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其他欺詐手段騙取商事登記的,由商事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對自然人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撤銷登記。

(文/記者 高金環 通訊員 李敏 張薇 漫畫/劉哲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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