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頒佈河道管理新辦法

近日,《德州市河道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並印發。該辦法自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6日,原《德州市河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該辦法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河道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本市河道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其中,黃河、漳衛南運河,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同國家授權的流域管理機構實施管理;徒駭河、馬頰河、德惠新河三幹流河道在省河道主管機關的組織協調下,由市河道主管機關統一管理,河道流經各縣(市、區)河道主管機關負責對本區域內河段實施管理。

此外,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按照河道管理權限和建設項目規模實行分級審查,城市建設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溝叉、廢除原有防洪圍堤;確需填堵或者廢除的,應當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河道內實施閘壩修建、清淤等水利工程項目時,施工前須與生態環境部門共享相關工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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