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房地產要是符合條件買房,旅遊城市你會考慮入手嗎?

今世閒愁


先來講符合條件買房,經濟條件允許就是符合條件嗎!我想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我也不會買的,因為國家堅持房住不炒的方針不會改變,近期再把資金投入到房子上去是不明智的,已經有一套房子住了,多餘的錢我們可以存在銀行做個活期理財,一旦急用可以隨時支取。

2020年經過一次疫情,許多人都明白保護身體健康,比什麼都重要。不管是不是旅遊城市,在今年這個特殊時期,我都不會考慮入手!有多餘的資金,好好享受生活吧。多買點排骨吃,他不香嗎?


石全石美—磊哥


我不會,因為這和我的生活理念不符。作為已到退休年齡的我,如果購房就把我拴在一個地方,無法享受旅居生活的快樂,用購房的錢理財產生的利息,近了說在全國各地,遠了說世界各地都可以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為什麼不呢?如果不會在旅遊城市夠固定的住房,再好時間長了也膩歪。


律師為哥侃物業


說到房地產,一些開發商總是炒作各種概念推介銷售自己的樓盤:諸如,學區房,商業中心,高鐵板塊,海景房,某景多層洋房……等等。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國人工作之餘度假旅遊、老年人隨著季節的變化南北行,觀享祖國的大好美麗河山風景,帶動了旅遊產業的發展。同時一些開發商迎機推出了旅遊地產:諸如海景養老房,旅遊區季節時段度假房……等。個人認為,如果從生活工作的家鄉城市且各方面順心,到另一個旅遊城市購房長期定居則沒有必要。如果你經濟條件寬鬆,本人又喜歡旅遊度假,做為一種投資,可以到熱門旅遊城市購買房產;或可以為父母到南方冬季溫暖的海邊城市、或四季如春的雲南購置養老房,自己休假時看望父母、旅遊一舉二得。因為,房產做為固有資產,總的說不會偏值,其升值的可能性總是有的……。如果我經濟許可,南方旅遊城市某開發商推介的旅遊地產符合國家法規要求,也會考慮的……只是,現時不具備經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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