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管校聘後,但還是有不少的老師被借用或直接調離是怎麼回事?

樂娃娃


實施縣管校聘之後,依然有部分老師被借用或者調離,究其原因,主要以下幾點:

1. 政府借用。政府部門會有很多的文字材料,諸如調研、彙報、講話、文件等,某些時候,有些工作人員不能完全勝任文字工作,其中從教師中選拔借用對象,概率比較大,因為很多老師的文字功底相對好一些,而且教師本身素質相對高一些,知書達理,不會亂辦事,瞎辦事。

2. 教育部門借用。教育部門有各種驗收、創牌、檢查。很多時候工作量大,人手不夠,有些短期突擊,會被留用一些人才,這些人員有可能上學校的中層幹部,也有一些是校級幹部。

3. 其他部門借用。其他部門需要某些人才,通過和教育局對接,借用某些教師,或者有專長的老師,協助完成部分工作,特別是宣傳報道,財務處理,關係協調。

4. 部分老師主動借用。部分老師對於教學不用心,善於經營自己的前途,通過各種關係借用,以便將來脫離教師口子,從事其他行業。也有部分教師原本進入學校,目的不是教書,而是當作跳板,先進入教育口子,再另外謀取發展。

總之,借用的教師,相當大的是有主觀要求的,一般會先徵求借用單位和借用本人的意見。學校相對人數較多,短時間借用,其他老師代課就可以了。時間長的借用,再從其他學校凋用教師,或者是招聘教師,或者聘用臨時代課教師。幸好,國務院去年出臺了《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裡面明確規定,縣級教育局對本區域的教師統籌安排,借用教師要嚴格限制,如有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的,確實需要借用教師的,應該不能影響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也不影響學校的教育秩序,要教育局會辦研究,縣級教育局黨委審批備案,方可借用,而且借用期限做出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時間到了必須回到原學校教書。


潤語文


縣管校聘原本是一項不錯的教師交流和管理體制,可以有效管理教師隊伍,合理使用教師人才,能得上不能者下,淘汰不合格教師的舉措。但是在現實工作中,卻發現有些教師仍不斷被借調,或者調離,這是怎麼回事呢?

1、仍然有部分素質較差的教師鑽管理機制的空子,在這混不行,去別的學校混。

在推行縣管校聘機制時,很多教師發現一個漏洞,即有些混日子,素質較差的教師,發現在本校因為名聲差,能力弱,根本聘不上時,便會想著辦法調去別的學校,在新的學校裡接著混日子。對於這種現象,不少老師特別痛恨,反感在管理上面太過於人情化,太過於放縱一些教師。

2、縣管校聘仍然存在管與聘兩個環節上的不嚴格現象,不能真正淘汰劣師。

縣管如何管?校聘如何聘?儘管有詳細的規章制度,但是別忘了,在一個小縣城裡,人際關係既透明又隱晦,這就使“管”有時被人情關係左右,睜一眼閉一眼,使“聘”常以教師數量不足為由,不得不繼續聘用一些綜合素質較差的教師。如此一來,並沒有形成真正的淘汰機制。劣師仍然很輕鬆就被校聘,這使一些學校教學質量無法得到質的提升。

3、縣管校聘應該在教育廳設置專門的監督與舉報電話,有專屬部門處理違規現象。

在推行縣管校聘機制的過程中,往往縣一級和市一級,皆不能很好解決漏洞問題,恰就是因為人情關係太複雜,加上教師數量不足,教師素質參差不齊。如果想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在教育廳設置專門的監督與舉報電話,有專屬部門單獨去處理違規現象,這樣才能遏制一些非正常因素。同時要加大淘汰與招聘力度,確保教師隊伍處於動態的平衡發展。

結束語:任何好的機制舉措,都需要有健全的管理體制,都需要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去落實,絕不能讓一些劣師在教師隊伍中混。更要讓那些兢兢業業在教學崗位上奉獻的教師得到較好的待遇,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什麼時候把人情關係真正解決掉,那時才能讓縣管校聘真正還原出本來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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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題主說的,還是有不少老師被借用或者直接調離,具體是什麼意思?

在公立學校裡面,教育管理部門出臺的很多管理規定初衷是好的,但大部分規定在執行的過程中都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阻力,導致很多政策嚴重的變形。

縣管校聘改革的初衷是為了完善教師的評價體系和管理體系,促進不同地區的教育資源均衡發展。

原來大部分地區的教師管理體系非常僵化,教師一般是“學校的人”。老師在哪個學校工作,一般一工作都是一輩子,這也導致了不同地區的教育資源嚴重不均衡,一些優質的教育資源普遍集中在某個學校或者某一類學校裡面。

與此同時,有一部分學校教師資源嚴重匱乏,學校留不住老師或者長時間招不來老師。

教育資源的嚴重不均衡,直接導致了在很多地區都出現了一些教育亂象。比如高昂的“擇校費”,天價的“學區房”。

一線教師和校長統一由教育局進行管理,這就能夠盡最大限度的優化教師資源的配置。當地的教育管理部門可以根據該地區的教育發展狀況,靈活的調整教師隊伍的規模,制定教師隊伍的聘任和“退出”辦法。

另外還可以明確的規定學校對老師聘用的期限,進而來促進老師在不同學校之間進行輪崗,促進教育資源均衡發展。

在縣管校聘改革方案推出之後,不少地區都根據當地的教育發展情況,制定了詳細的方案。

至於在何種情況下,老師會被借用或者會被調離,不同的地區管理規定也會存在著差異。

比如,江西省教育管理部門明確的規定,在學校競聘或者跨區域競聘的過程中,沒有被聘用上崗的老師,由當地的教育管理部門統籌調劑,安排工作崗位。

對於一些不滿足競聘條件的老師進行在崗培訓,在崗培訓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和基本績效工資。在崗培訓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除了江西之外,其他地區也有類似的規定。

有些地區之所以不會直接把老師淘汰掉,主要考慮到該地區的教師數量相對有限。如果直接把這些老師辭退,那麼後續想要再招新老師會比較困難,因此就採取一些變通的做法,比如給沒有競聘上的老師指定工作崗位,或者是組織在職培訓,讓這些老師能力提升之後再上崗。

正如上面分析的,縣管校聘的一個重要作用是,促進不同地區間的教育資源均衡發展,因此“借調”主要是針對一些經驗比較豐富的老師。

比如江西省的教育管理部門規定,對於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者任教10年以上的老師,當地的教育管理部門,可以制定3~5年的輪崗計劃。


我是“升學與考試”---分享學習方法,關注教育時事,指導升學規劃。期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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