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热火朝天,老百姓却被坑苦了,京官恽毓鼎觉得已是末世

清末十年,朝廷施新政,行新法以图自强,其情殷,其望诚,无可厚非。帝国大改革,必赖充裕之财力,方可行自强方略。20世纪初,大清帝国风雨飘摇,财力日绌,巨额赔款难以偿付,新政所需庞大经费又将从何出?

庚子赔款后,清廷每岁财政收入约为1.0492亿两。当时关税收入估计在2800万两至2900万两,约占全年财政收入的30%;常关税约500万两,占全年财政收入的5%;盐税为1300一1400万两左右,约占全年财政收入的15%。

庚子赔款就是以关税、常关税、盐税这三项税收为担保的,如此一来清廷财政收入的半数以上都归之列强了,财源即有枯竭之忧。庚子赔款后,清政府财政支出加大,约为1.3492亿两,入不敷出之数,至少在3000万两以上,随之清廷财政也就陷入总崩溃的境地。

清末新政热火朝天,老百姓却被坑苦了,京官恽毓鼎觉得已是末世

庚子赔款数额

财政已濒崩盘之境,新政所需财用又钜。新政中重要一项就是军事改革,朝廷原计划在全国设立新军36镇,因为编练新军开支浩大,政府财力难以承担,只能在天津小站先设立6镇,单是北洋6镇一年的军饷就达900多万两。“

如果根据36镇的编练计划估算,每年需要花费5400万两以上,编练计划只能大打折扣。”军事体制改革的推进,使得朝廷每年的军费开支骤增。在新政进行的10年间,朝廷军费支出净增长200%以上,由1901年的4000多万两,到1911年增至1,37亿两,占当年政府财政收入的45%。

新政举办中的其他各项措施也无不需要投入巨资,随着新政的不断推行,朝廷各项开支也不断增加。以宣统三年(1911)为例,当年陆军费用为12684万余两,其中新军 (总计练成20镇)军费8000余万两。海军水师军费1050余万两。新、旧军队的军费总计达到1.37亿两,较之甲午战争前每年约4000万两军费相比,朝廷该项支出净增加了的2倍多。

另外,学部费用和各省教育经费338万两,民政部费用(包括各省民政、禁烟公所、典礼经费)502万两。其他新政举措,如派员出国考察、户口调查、工商调查、设立警察、自治公所等等,“无事不需款,新法新器日多,非巨款不能集事”。如此,清廷用于新政的费用不得不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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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军

面对日益严峻的财政危机,朝廷已是无策,只得委诸疆吏任意拓展财源,严旨各地方政府“就地设法”,无论何种方法,“苟能搜罗巨款,无不立见施行”,在“以地方之款办地方之事”的名义下,各地先后掀起了一轮向民间增捐加税的浪潮。

政府诛求无度,新政之于百姓仅仅是愈来愈重的捐税负担。

清末各省乃至各州县都纷纷以新政为由,滥加捐税,各种巧立名目的捐项也由此汹涌而出。从1901年起各地陆续增添了许多新税目,如税、肉税、糖税、酒税、房税、煤税等,连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商品也统统被加征各种杂捐 “一鸡一鸭,一鱼一虾,凡肩挑背负和寻常饮食之物,莫不有捐”,且“各种苛捐杂税,省省不同府府不同,县县不同,名目不下数十种之多”。

在四川未办新政之前,普通民众仅有正供杂办而已,举办新政以后,杂捐纷纷涌现。经常有方官借办新政为名,“乘便弄权,苛细杂捐,任意抽收,并不察官核办”。总之,“新政愈多,靡费愈重;筹款愈繁,民生愈蹙”。各级吏和地方士绅通过放大农民负担获得了极大的好处,他们厕身新政,借官持势,假公济私,只侵吞,不知民生,只知掠民,不知恤贫。

苛捐杂税泛滥的结果是民生凋敝,市场萧条,民众视政如虎,他们直观地感觉到,“以前不办新政,百姓尚可安身,今办自治巡警学堂,无一不在百姓身上设法”。清季四川邛州一位士人作诗日:“新政纷纷次第兴,国民担任力难胜,谘来议去皆筹款,但见捐输日日增。可见民间已经普遍将新政认同为苛捐杂税的代名词了。

清末新政热火朝天,老百姓却被坑苦了,京官恽毓鼎觉得已是末世

恽毓鼎日记

揆诸清季京官恽毓鼎的《恽毓鼎澄斋日记》记载,可以发现很多恽氏对于新政期间政府对民生问题操控不当,对民间需索过度的批评。光绪卅年(1904年)三月十二日,恽毓鼎在日记中写道:“与士丈痛恨大吏诛求无艺,为国家失民心,恐有土崩瓦解之祸。各省大吏筹款皆以办新政为名,取之于民,毫无限制。谈西学者误人国如此!张、袁二总督真罪魁也。”

诚如恽氏所言,各省大吏以筹办新政为名,滥加捐税,掠民无度。在他的眼中,民生问题操作如此失当,政府将失去民心,甚至有倾覆的危险,恽毓鼎的心态大略可以代表此间大多数士大夫真实的心理。新政推进,各地需用经费剧增,财政入不敷出之窘愈蹙。

据宣统二年(1910年)五月十五日恽毓鼎的日记里写道:

又度支部清理各省财政出入比较表,唯山东、河南、奉天、四川稍有赢余,其余皆支出超过收入。合计出入相抵,岁缺银三千万两有奇。现象之可畏如此。然此后每年入款益少,而新政竞兴叠起,其所以耗财者且无穷期,此孰非吾民膏血乎?不悉驱而纳诸沟壑、迫为盗贼不止也。呜呼!

增捐加税不仅使生民生活日蹙,亦使基层官员处于苦不堪言的尴尬境地之中,有些不忍诛求,所谓不达时变的循吏甚至自戕以避祸。据恽毓鼎光绪卅一年(1906年)六月初三日日记记载:

阅邸抄,陕西候补道潘振声丈(民表)服毒自尽。折中谓其贫病交迫。闻友人言,则以新政滋扰而无实济,愤激捐生业。潘丈乐善好施,重气谊,为今之古人。唯迂拘不达时变云。又同里潘蕉生(家怿)为贵州都匀府知府,因办新政筹捐操之稍急,致激民变,蕉生恐干重戾,亦服毒自尽。

新政进行过程中,很多举措引发了不同程度的民生危机,与恽毓鼎同样有民生焦虑的京都士人也大有人在,据当时在京畿警察部门任职的许宝蘅所言:“近来办事外观似较旧时衙门为振作,而无条理,无法度,任意为之,其弊尤大也。”

清末新政热火朝天,老百姓却被坑苦了,京官恽毓鼎觉得已是末世

清末警察

论及清末宪政运动,大多数论者都关注其政治、文化意义,很少有人考虑到宪政改革所需要的经济成本,所产生的民生问题。作为局中人的恽毓鼎,他的观察和体会或许为治史者提供一个思维的向度。据恽氏在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二十一日的日记所言:

皖臬吴佩蔥同年来拜,谈及外省财政,至宣统四年,将无一钱可措,而宪政经费之加增且数倍,即如审判厅成立,今年每省需银十七万,至四年份,须城乡普立,即需款七百万。金非天雨,不知何以应之。呜呼!立宪美名也,吾国乃援以为营私牟利之美事。立宪,立宪,将亡三百年之宗社矣。

恽毓鼎并非宪政运动的反对者,据其宣统二年九月二十二日的日记所言:

车中撰速开国会疏,构定大意, 灯下纵笔成之。共分三段,皆辨正反对党之言。当士民之初次陈请也(在光绪三十四年),余颇病其骤。今年觉内治之凌杂腐败,外患之迫近鸱张,实有儳焉不能终日之势,更不能待九年。

清末新政热火朝天,老百姓却被坑苦了,京官恽毓鼎觉得已是末世

清末立宪运动

在恽氏眼中,其实并非立宪本身将亡宗社,而是立宪所产生的财政窘迫足以倾覆社稷。随着财政危机的加剧,恽毓鼎的亡国末世意识愈加浓烈,据其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初七日的日记记载:“度支部预算宣统三年财用,出入相抵,亏三千余万两,此后追加之数,尚不止此,不知九年筹备之案,将取资于何款?若再贪慕美名,厉行不已,恐未见而国已亡矣。”

他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日记中更是写道:

入冬滕六已四税驾矣,来岁丰年可望,而百物腾踊,生计愈困,无论官商士庶,相对辄戚戚寡欢。人心惶惶,如不终日。此种大非好气象,而朝政之为日本所用者,方冥行盲舞,力求危亡而践之。外侮环乘,进行甚迫。大难将发于眉睫间矣!

与恽氏一样,当时有很多人认为:“以前不办新政,百姓尚可安身,今办自治、巡警、学堂,无一不在百姓身上设法”民生的蹙窘足以威胁社稷的稳定,恽毓鼎对于民生的严重焦虑实乃彼时许多士人的共同情感,“大难将发于眉睫间矣”正是当时士林之中普遍弥漫着的末世危机感,虽然知道危机迟早要来,大清迟早要完,但是读书人又能如何呢?即便是体制内的京官,恽毓鼎这样的清贫之人也无法早做筹划,跑路也只是属于少数人的特长。

摘自本人论文《清末变局中的士人焦虑——以《恽毓鼎澄斋日记》为中心》,《东华大学学报》,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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