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也能開具離婚證明書啦!瞭解一下?

號外!號外!

富順法院可以開具離婚證明書啦!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

延伸司法職能

體現人民法院司法為民、便民宗旨

即日起

當事人可憑有效證件及生效判決書

向法院申請開具《離婚證明書》


法院也能開具離婚證明書啦!瞭解一下?

近日,富順縣人民法院為一起離婚訴訟的當事人開出了“離婚證明書”,這是該院推進家事審判改革,延伸家事審判職能,開出的該院首張離婚證明書。

法院也能開具離婚證明書啦!瞭解一下?

案情回顧


高某因與江某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兩次起訴離婚,富順法院立案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後判決准予離婚,判決書已產生法律效力。近日,高某依規向富順法院申請開具《離婚證明書》。

有哪些優勢?


《離婚證明書》是指人民法院開具的旨在證明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關係解除及其解除時間的證明,內容只記載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生效法律文書案號、離婚生效的時間等必要信息,並加蓋法院公章,與民政部門頒發的離婚證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向離婚的當事人出具離婚證明書,不僅最大程度地保護了案件當事人的個人隱私,也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意識,體現了司法審判的人文關懷,有效地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法院也能開具離婚證明書啦!瞭解一下?


開具條件


經判決或者調解離婚的案件在裁判文書生效後,當事人憑有效證件及生效判決書向法院提出申請,經核實後出具《離婚證明書》。


近年來,富順法院根據家事審判工作特點,不斷探索家事審判機制創新,成立未成年人與家事審判庭,多方面關注當事人的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財產權益,不斷推出創新性舉措,提高司法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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