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平罗县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严把案件入口关,对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重点审查卷宗材料是否齐备、文书是否规范,案件装订、页码填写是否正确,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律退回,要求侦查机关完善后再行移送。

认真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载明的内容,对不属于该院管辖的不予受理,对没有指定管辖函的案件,一律不予受理。对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物品、赃款做到确保每笔涉案物品都账目清晰。对进入到办案系统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实时超期预警监控,消除程序违法隐患。

严把案件的出口关,对系统内所有办结或退侦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查阅法律文书制作是否完整、案卡填录是否错漏、办案流程节点是否规范等,确保案件的办理质效。对法律文书中事实表述瑕疵、错误引用法条及重要节点存在文书遗漏等情况的,及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提醒办案部门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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