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縣】重要通知!嵩縣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異地就診管理通知


【嵩縣】重要通知!嵩縣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異地就診管理通知


通 知


一、目的意義和政策依據

目的意義:為確保把人民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為確保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平穩運行,積極落實分級診療制度,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規範參保人員就醫行為,合理引導參保人員有序就醫,切實提升醫保基金可持續支撐能力,從根本上方便人民群眾就醫治病。

政策依據:《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洛政辦〔2016〕1號)、《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嵩縣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異地就診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嵩政辦〔2020〕3號)。

執行時間:本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執行。

二、辦理條件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辦理轉診轉院:急危重症,基層醫療機構難以實施救治的病例;受診療條件限制不能診治的疑難複雜病例;疾病診治超出協議醫療機構核准診療科目的病例;協議醫療機構缺少必需的檢查、治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65歲以上老人、精神疾病患者、5歲以下嬰幼兒,在國家級中醫重點專科診療的優勢病種,不受分級診療限制;其他因病情需要的。

縣級具備轉診轉院資格的定點醫院四家,分別是嵩縣人民醫院、嵩縣中醫院、嵩縣西關骨科醫院(限專科)、紙房精神病院(限專科),主要職責是:提供基本醫療、急危重症病人搶救和疑難疾病轉診轉院服務;承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上轉病人以及上級醫院下轉危重病人穩定期康復治療服務;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

四、辦理程序

轉診轉院:參保人員確需到縣外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須到我縣具備轉診轉院資格的醫院辦理《河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轉診單》和電子轉診手續。轉診轉院患者轉診轉院後,因病情需要到上一級醫療機構就診的,可由經治醫療機構轉至上一級醫療機構就診,不需再到縣內辦理轉診轉院手續。

異地就醫: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異地長期工作人員到縣外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須到縣社會保險中心填寫《河南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辦理備案手續。

五、醫保報銷

未按規定辦理轉診、異地就醫備案手續或自行到參保地外市級以上醫療機構就醫的,其醫療費用按規定比例降低20個百分點報銷。

六、組織實施

轉診轉院、異地就診工作由嵩縣醫療保障局負責監督,嵩縣社保中心負責具體經辦並組織實施。


轉診轉院聯繫電話:

縣人民醫院0379-66310520;縣中醫院0379-66327205;嵩縣西關骨科醫院0379-66327462;紙房精神病院0379-60211687;縣轉診轉院備案辦公室:0379-66330332(居民)、0379-66321331(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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