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安徽各府、州、縣學的學額

明清時期,朝廷在地方上的府、州、縣設立學校,文學校稱為儒學,武學校稱為武學。

府學編制教授一人,訓導四人;州學編制學正一人,訓導三人;縣學編制教諭一人,訓導三人。

各級生員最早都由衙門供給廩膳,稱廩膳生(廩生),後來學校的數額擴充,又有增廣生(增生)、附學生(附生)的名目,剛錄取入學的生員都是附生。

各學校有月考、歲考,月考由教官主持,歲考、科考由各省提學使(學政)主持。歲考成績分為六等:

一、二等的可升補廩、增生或參加鄉試(科考);三等為平常;四等的要受責罰;五等的廩、增生遞降一等,附生降為青衣;六等的黜革。

明清時期,科舉必由學校,入學的稱為生員(秀才)。秀才對長官,有別於平民有三事:

一、但須長揖,不必下跪;二、自稱生員,不稱小的。見知縣稱父臺,見知府稱公祖,不稱老爺、大老爺;三、非先諮請斥革,即犯法亦不能用刑。

而對於平民,舉貢生監,無不需要稱之為老爺,進了學,就意味著踏入士紳階層。

正因為如此,眾多士人耗盡畢生心血也要入學,各級學校的學額就成了地方事務中的一個焦點。

每縣學額,按文風高下,錢糧丁口多寡以為差,分為大、中、小學。太平天國戰爭以後,對被災、有功的地方,清政府都增加了學額。

表一、清代全國學校學額例則


清代安徽各府、州、縣學的學額

表二、清代江浙學校學額例則


清代安徽各府、州、縣學的學額

表三、清末時,安徽各府、州、縣學文、武學的學額


清代安徽各府、州、縣學的學額


清代安徽各府、州、縣學的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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