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宋人如何平衡糧食倉儲與市場的供求矛盾?

引言

“王者以民人為天,而民人以食為天。”

談到國與民之關係,就絕對逃不開糧食這個話題,而宋代的農業發展水平作為中國古代社會的代表,其糧食產量之高更是不言而喻的。眾所周知,宋代商品經濟的蓬勃發展,作為民之根本的糧食,同時也是流通的商品,因此也就出現了糧食的市場化進程。在此過程中,對糧食價格起關鍵作用的便是供求關係的矛盾運動,那麼看看宋人是怎樣平衡二者關係的呢?

“民以食為天”,宋人如何平衡糧食倉儲與市場的供求矛盾?

一、為保朝堂內外的穩定,宋人極為關注農業生產,滿足了“民以食為天”的生活供應,同時沿襲了前朝糧食倉儲的做法

作為封建王朝統治根基的經濟形式,小農經濟一直是歷代王朝關切的重中之重,而細數曾經發生過的大小起義事件,任何一件都和糧食有著或多或少的關聯。宋代更是如此,雖然在外不敵遊牧民族的驍勇善戰,但是在維繫朝堂和百姓的生活方面,宋代朝廷卻有著獨到之處。

不論是北宋還是南宋,凡是瞭解過這段歷史的人們都會知道,宋代朝廷外交政策一向是委曲求全的,所以不免讓人聯想到對內的不公。但實際情況並不是如此,宋代為保證人們的基本生活,大力發展農業。甚至針對當時農業經濟的發展,制定了特定的參考指標,即糧食的種植面積和產量。

北宋神宗和徽宗年間,根據《宋史》的不完全統計,其糧食種植面積已經達到了700萬頃以上,而且這還只是初步的估算。要知道如此龐大的糧食種植面積,放在今天也是尤為可觀,哪怕在宋真宗時期,土地面積都有500萬頃。再來看看南宋,嘉定十一年,由於長期的糧食積攢,當時的糧食供應量滿足1000多萬戶的生活已經成為了現實。

所以,“民以食為天”對宋代朝廷而言絕不是空穴來風,這也就不難解釋,為何在宋代寥落的國運之下,依舊很少出現農民起義等事件,反而在南宋末年湧現了一大批像文天祥、岳飛等愛國志士。

“民以食為天”,宋人如何平衡糧食倉儲與市場的供求矛盾?

隨著糧食種植面積的不斷開墾,宋代每年的糧食產量也節節攀升,自然也就出現了糧食的結餘現象,因此為了防患於未然,宋人沿襲了先前所建的糧食倉儲制度。即將民間所產的糧食,通過朝廷官方的售賣,放在特定的地方加以儲備,以防止天災人禍之年,而造成的顆粒無收。這也是中華民族未雨綢繆的表現。

宋代建立的“中央——地方”糧食倉儲不僅構成了自上而下的完備體系,還形成了功能豐富的糧倉。例如,宋代的糧倉分為官俸和備荒,其指責和名稱相匹配,官俸倉即滿足官員和軍備的糧食供給;備荒倉則是為黎民百姓而設立的公益糧倉。在當時雖無“公益”之名,但也有了“公益”之實。

《宋史》載:“年為婁豐,租入益裕,江淮之大軍轉般陳陳相因,京師之端平、淳祐、平糴等倉無所於容,向蓄才三月,今不啻三年耕之蓄矣。”這是對臨安糧倉的史料記載,除此之外,朝廷還頒佈了興建糧倉的詔令“

以公田租浩瀚,諸倉不足以受力……為廒百,為間五百有二,為米六百萬石。

由此可見,宋人在面對糧食生產和糧食供應的問題上,是尤為重視的。而在宋代雖建立了多數的糧倉,但是其儲備的糧食似乎並不及唐朝。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還是說有人在這過程中,將糧食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二、隨著宋朝商品經濟進程的加快,糧食作為主要的生活物資,被貼上“商品化”的標籤,並逐步“市場化”,反觀糧食倉儲卻每況愈下

的確,但從史書的記載中,宋代的糧倉數量是不亞於唐的,可是儲備的糧食總量似乎並沒有與前朝拉開差距。《唐通典》載:“天寶八年,通計天下倉糧屯收並和糴見數,凡一億九千六百六萬二千二百二十石。”這是唐代郡縣收儲糧食的記載,而宋代有關此類的記載卻少之又少,這不免讓人心生疑慮。

因此,就要談及宋代的經濟了。眾所周知,宋代以發達的商品經濟享譽整個古代,在這種經濟模式下,凡是經過勞動生產出的物品,無一例外的都會成為商品而存在。

糧食更不例外,而作為人們不可缺少的生活物資,糧食作為“商品”銷售之後,或者說被貼上“商品化”的標籤之後,其獨特性使之不可或缺。

“民以食為天”,宋人如何平衡糧食倉儲與市場的供求矛盾?

宋真宗曾對糧食的定價如此定論:“應今後百姓商旅將帶斛鬥,各任便逐處糴貨,官司不得輒有禁約。如敢固違,當行朝典。”這也就意味著,朝廷並不直接參與糧食價格的制定,能夠左右糧食價格的只有市場。所以,宋代朝廷的官府並不強制限制糧食的市場流通,甚至還抱有鼓勵的態度。

為了獲取更多的經濟來源,越來越多的糧食種植者開始將自己所生產的糧食投入到市場進行銷售,而不再選擇以往銷售給官方的糧倉作為貯備糧了。所以,在宋代的商品化進程中,能夠發現糧食的市場化也是極其迅速的,並且是極具代表性的。這是導致宋代糧食總貯備減少的主要因素。

除此之外,外部環境的動亂也造成了宋代糧倉儲備總量的下降。宋真宗時期,面臨著來自西夏和遼國的戰事壓力,必須要投入大量的軍隊前往西北鎮守邊疆。而人口的增多帶來了更多的消耗,因此也就加重了周邊糧倉的負擔。為了滿足軍需,朝廷專門設立了糴便司、折博務等專門的機構用於從市場採購糧草。

宋朝的經濟十分發達,但是官方的行政人員的數量也不在少數,用熟悉的話語來說就是“冗官、冗軍、冗費”,簡稱“三冗”。先前提到,宋代的糧倉分為官俸倉和備荒倉,而行軍打仗所用的糧草便來源於此,加之“三冗”的沉重壓力,讓宋代的糧食倉儲入不敷出。

“民以食為天”,宋人如何平衡糧食倉儲與市場的供求矛盾?

在當時,糴買糧食已經成為了糧食倉儲的主要方式,就連糧食生產的地區也需要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滿足自身的糧食儲備。景德四年,朝廷針對東南上交的糧食規定在600萬石,但在此後,江淮之地每年只有200萬石的儲備。

為此時任轉運使的張根曾上奏宋徽宗,言:“(江西路)歲租百四十萬斛,給中都百三十萬,而官兵度五十萬,使歲入如數,猶缺四十萬。舊以鹽利三十餘萬緡和糴,故雖凶歲不乏。

因此,宋代在處理糧食倉儲和市場即供求矛盾的過程中,也是極為頭疼的,一方面要維護好商品經濟的發展態勢,另一方面,又要鞏固好邊疆的糧食供應。即不能顧此失彼,但是善於發現的宋人,似乎找到了二者的平衡點。

三、宋人將糧食倉儲和市場需求作為平衡價格的關鍵,穩定了社會的物價水平,緩解了供求的矛盾衝突,極大地發揮了朝廷在市場中的調控作用

因為影響商品的市場價格,其主要還是和該商品的產量是相關的,如果今年風調雨順,糧食產量提高了,自然其價格就會下降;反之亦然。而這正是宋人發現的精妙之處,所以在糧食商品化和市場化的不斷深入的過程中,決不能夠放任其價格的水漲船高或是陡然直下。

“民以食為天”,宋人如何平衡糧食倉儲與市場的供求矛盾?

也就是說,必須要發揮朝廷的作用,利用政治的強制約束,穩定市場正常的經濟秩序。當然,這一觀點與《管子》中的輕重理論不謀而合,《管子》載:“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斂積之以輕,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

以上的論述,是在說如果想要保證暴行的安居樂業、社會的穩定,首先要平衡經濟的發展所遇到的矛盾。通過這樣的方式,不僅能夠保證正常的糧食流通,還可以讓物價趨於穩定,同時朝廷的收支也能夠達到平衡的狀態。糧食流通,是宋代繁榮經濟中普通的一環,除此之外還有酒、鹽、茶等多種生活物資。不過作為民之根本,談論糧食更加地具有代表性。

其實,坦白來說在市場的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無非是“平衡”二字。當商品的儲備或者說供應和市場的需求之間達到了平衡的狀態,其社會經濟的發展就可以依靠著市場內在的價值規律而穩步提高。但是,商人是無利而不往的,因此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就會因為利益的驅使而出現一些不確定的因素。若是放任不管,必將傷及自身。

“民以食為天”,宋人如何平衡糧食倉儲與市場的供求矛盾?

所以這時就需要朝廷的以身說法,要根據糧食的實際產量進行具體的協調,如災禍之年,無論是天災還是人禍,都需要加強糧食倉儲的規範化;而在瑞豐之年,則需要通過收購市場的糧食以備來年的不時之需,也能夠防止因糧食價格的暴跌而造成糧食生產者寒心。

結語

正所謂“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經濟的發展亦是如此,供與求就像是硬幣的兩面,其中任何一方都無法脫離另一方而存在。也只有當雙方都勢均力敵的時候,才能夠穩定立於地面之上。宋人正是在糧食倉儲和市場的矛盾關係中,不斷摸索著經濟發展的規律,終於尋求到朝廷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的調控作用,這也是宋代商品經濟經久不衰的根本所在。

參考文獻:

《宋書》

《宋史》

《宋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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