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吃什麼? 火鍋!
降溫了吃什麼? 火鍋!
朋友聚會吃什麼? 火鍋!
失戀難過怎麼辦? 火鍋!
畢竟,沒有什麼是一頓火鍋不能解決的
如果有,兩頓總可以吧!
但如果你忽然得知
前兩天剛吃過的美味火鍋
竟然是用“地溝油”做成的
你還能再吃下去嗎?
近日,有媒體爆出
四川一網紅火鍋店被起訴
火鍋店主雷某指使李某甲、李某乙
收集廢棄油脂 加料熬製火鍋底油
銷售給顧客食用
生產、銷售含有“地溝油”鍋底總計14142鍋
超過萬人食用
網友們表示: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涉嫌嚴重違法犯罪
最終火鍋店主被判7年有期徒刑
賠償10倍銷售金額共447萬餘元
三名被告人同時被判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小河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及相關規定,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
食品安全涉及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讓人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是食品安全的底線
如果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
可以拍下相關線索
撥打全國檢察機關服務熱線12309進行舉報
根河市民朋友們也可撥打
根河市公益訴訟監督舉報電話5233066
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
將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對待食品安全問題”零“容忍
守護”食“字路口的安全
向各種侵害公眾利益的行為
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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