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購買者不用著急了!南都記者從財政部最新瞭解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國將繼續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下簡稱《車輛購置稅法》)即將取代實施了18年的《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並於7月1日正式實施。對於上述車輛購置稅法實施後是否會影響新能源購車優惠近日引發關注。
6月28日,財政部發布《關於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公告》,明確新能源汽車繼續享受目前免徵購置稅的優惠政策,時間持續至2020年12月31日。
實際上,對新能源汽車的優惠政策也仍在執行期內。2017年12月,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稅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稅時間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車輛購置稅法》中也對此類情況作了規定: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徵或者其他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出品:南都財稅研究組
採寫:南都記者 卜羽勤 發自北京
閱讀更多 阿蘭侃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