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解一下清朝驻藏大臣

据《清稗类钞》记载:

核编驻藏设大臣二员,一正一副,均由朝廷钦派,镇守边疆,袤延七千余里。

来了解一下清朝驻藏大臣


每年春秋二次出巡。七月出发,到达后藏后每天都要巡阅一次,九月回藏。二位大臣轮流值巡,一年报销办公用银二千六百五十两,月费二百零六两四钱零。设粮务官一员,专管支放粮饷,兼管财物、司法等事务,管辖本藏区的汉民。

藏江以东即拉里,粮员每月要耗费银子一百五十四两五钱,又因兼管冶炼,所以用银比较多,至此有五名粮员,每月仅支一百十六两。

另有夷情一员,是理藩院司员所派,负责管辖蒙古达木等三十九个部落。蒙古凡是有土官缺额空出,需先听夷情官先行去向驻藏大臣衙门汇报请示决定。

每年十月,各少数民族部落应上缴进贡的马匹与银两,都集中在夷情衙门进行。

吐番头目,即具体办事的噶伦卜、噶布伦、管兵的戴琫等等,由达赖、班禅选拔推荐,最后交由驻藏大臣上报中央批准,其他的官员则由驻藏大臣自行决定。

来了解一下清朝驻藏大臣


乾隆甲寅年规定西藏官制,从三品至七品的官员,允许佩顶戴,前藏官员出缺,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选拔补任,后藏官出缺,会同班禅额尔德尼选拔补任,噶伦卜以下头领以及管事的喇嘛,都是驻藏大臣的部属人员。

于是西藏官制确定,而驻藏大臣的权力也越来越重。

从这段记载看,大清朝的驻藏大臣,代表清廷牢牢掌握西藏一切大权,代表清政府对西藏的施政。恐怕也是历史上权力最大的大臣。不仅总揽了西藏地区的人事、行政、财政、军事、司法、外交等等一切重要政事权力,竟然还有铸币权,权限达到了鼎峰。

不过权力大,责任也大。

驻藏大臣还是蛮辛苦的,一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路上,前后藏巡察。西藏不比内地,全靠翻身越岭,骑马、走路。

从核定给驻藏大臣衙门的账务费用总额看,二名朝廷一品大员,加上秘书、警卫,一年的经费才二千六百五十两,其中出差费就得占去一大半。是个苦差事。

客观说, 清朝驻藏大臣的设置,历史意义与影响十分重大,对稳定西藏起到关键任用。

来了解一下清朝驻藏大臣


清廷先后向西藏派驻过约70名驻藏大臣或帮办大臣,其品级与各省总督、巡抚等相当,多为副都统、内阁学士、侍郎等二品大员。清廷授予驻藏大臣的权力,从一开始就很大,特别是乾隆皇帝颁行钦定二十九条章程后,驻藏大臣一直握有几项主要大权:一是与达赖喇嘛共同管辖噶厦及噶伦以下大小文武官员以至活佛,掌管稽查全藏人口户籍等的行政权;二是主持金瓶掣签仪式,向朝廷呈报达赖、班禅以及格鲁教派各大活佛转世灵童,会同达赖喇嘛任命除噶伦、代本(由皇帝任命)以外各级西藏地方政府官员的人事权;三是掌握藏军征调兵员数额,会同达赖喇嘛挑选、委任代本以下的如本、甲本、定本等各级军官,每年出巡检阅各地藏军等的军事权;四是审批处罚犯罪人员,查究各地违法的藏、汉官吏的司法权;五是遵照清廷旨意处理与毗邻国家一切交涉事务的外事权;六是监督铸币,核查赋税、政府收支,决定增减各地差税或豁免差役等的财政金融权。驻藏大臣制度是清朝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崩溃、1912年最后一任驻藏大臣联豫离藏之前。驻藏大臣所行使的上述各项权力,代表的是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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