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業“店鋪合夥人制度”:從“雙輸”走向“雙贏”

我們時常會聽到,老闆抱怨員工工作不努力還不停地要求升職加薪,員工則控訴老闆不停地對其工作加碼卻不給予同等回報,由此出現了很多問題,嚴重阻礙了企業的發展。

這種僱傭雙方的對立狀態在零售行業尤為嚴重,一線的銷售人員普遍工作消極,整天想著幾點下班,哪天放假;而業績好的員工則習慣了跳槽,以追尋更高的回報;每年選擇辭職創業、自己當老闆的員工也不在少數,企業每年都需要花費大量的資本招聘、培訓新員工。如何留住人才,降低人才流失,成了這些企業最頭疼的問題。

隨著商業社會的發展,僱傭雙方的這種對立情緒造成的妨礙越來越嚴重,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立足,就必須改變這一狀況,企業經營者必須拋棄傳統的僱傭模式,將企業的發展與員工的個人利益捆綁在一起,給員工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培養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讓員工擺脫打工心態。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企業可以選擇的最佳方案就是實施合夥人制度,將員工的身份由單純的被僱傭者轉變為合夥人,老闆與員工共同擁有企業,雙方形成一種平等的合作關係,不存在誰為誰打工,大家都是為自己工作,為自己的企業賺錢。

零售業“店鋪合夥人制度”:從“雙輸”走向“雙贏”


現在,零售業已經出現了一套成熟的“店鋪合夥人”模式,包括蘇寧、美的、天虹在內的很多知名企業都採用了這種合夥人制度。

具體而言,就是零售企業在實體賣場的基礎上搭建線上品牌商城,並且將線上與線下的銷售體系對接起來,然後通過企業的分傭系統將員工轉變為企業的合夥人,甚至將品牌的忠實客戶也發展為合夥人。

與傳統僱傭模式相比,這種“店鋪合夥人”模式具有以下特點:

(1)店員不必出資就能成為“老闆”,擁有自己的微商城

將僱員轉變為企業的合夥人,這對於企業而言不需要增加運營成本,比如一家門店包括店長和銷售人員總共5個員工,將這5個員工升級為合夥人只需要給他們各分配一家微商城,而員工不需要出資搭建平臺和進貨,真正實現了零門檻、零風險和零庫存的創業,既滿足了當老闆的夢想,又加強了企業的銷售體系。

在店鋪合夥人模式下,員工不再是單純的打工者,而是以一種創業的心態為自己工作,這樣一來他們在工作中就會不斷地進行自我激勵和自我進化,更加主動地開拓營銷渠道,挖掘客戶資源,從而創造更好的業績,實現更多的價值。

零售業“店鋪合夥人制度”:從“雙輸”走向“雙贏”


(2)顧客、粉絲也成為合夥人

店鋪合夥人模式是一種完全開放的合夥制運營模式,面向的對象並不侷限於企業的員工,企業的顧客、粉絲也可以加人這種零門檻的合夥機制,用戶只需要在企業的線上品牌商城註冊成會員,就可以通過朋友圈分享的方式開展自己的銷售事業,只要有人通過自己的轉發進行購買,企業就會發放相應的佣金給該合夥人。

(3)店鋪合夥人一次推薦,終身享有佣金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很多消費者開始選擇線下體驗、線上購買的方式,門店銷售員辛辛苦苦為消費者提供講解和展示服務,然而消費者轉身就到網上商鋪購買,門店銷售員什麼好處也得不到,嚴重打擊了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店鋪合夥人模式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在該模式下,每個銷售員都擁有一個獨立的微信平臺二維碼,只要顧客掃描一下就會自動成為企業的粉絲,而通過獨立的二維碼,這名顧客在線上平臺發生的所有交易都將算作這名銷售員的業績,銷售員可以從中拿到提成。通過這樣的方式,銷售員的收入得到了提高,從而會更加主動賣力地向顧客宣傳,也可以通過自己的二維碼隨時查看自己的工作成果,比如帶來了多少粉絲,獲得了多少提成,等等,同時這也更方便企業的管理。

(4)店鋪合夥人是朋友圈的意見領袖

微商的低門檻導致了整個行業的魚龍混雜,很多門外漢只能依靠粗暴的朋友圈刷屏來獲得訂單,與刷屏電商相比,擁有專業知識和銷售技能的銷售員顯然具有更多優勢,他們知道應當如何挑選商品,也有能力回答顧客的各種問題,甚至可以在親身體驗的基礎上將相關知識整理成個性化的文案,然後再轉到朋友圈進行營銷,這樣很容易成為朋友圈的意見領袖,吸引潛在客戶前來請教。

零售業“店鋪合夥人制度”:從“雙輸”走向“雙贏”


(5)合夥人模式下,離店顧客可在線上商城隨時購買

實體門店經常會遇到顧客明顯對商品感興趣但是出於各種原因沒有當場下單的情況,而顧客只要走出了門店,商家就無法繼續與顧客保持聯繫並最終促成交易。

店鋪合夥人模式同樣解決了這個問題,只要顧客在門店內掃描了銷售員的二維碼,銷售員就可以為這名顧客提供後續的諮詢溝通,顧客也可以自由選擇在實體門店或者線上商城隨時購買。

(6)合夥人模式下24小時銷售,無空間限制

在傳統模式下,顧客無論是購買商品還是向銷售員諮詢商品信息,都只能選擇在門店營業時間內進行,而在合夥人模式下,銷售員與顧客的溝通不再侷限於8小時的上班時間,銷售的商品不再侷限於門店內的品類,也不受限於門店庫存;服務對象也不再侷限於店內顧客,只要顧客曾經掃描了銷售員的個人二維碼,兩者之間就可以隨時進行溝通,銷售員可隨時隨地為顧客提供個性化的導購服務。

(7)合夥人模式下是一種狼性精神 海盜精神

合夥人模式的基礎是企業的“三級分傭系統”,基於這種系統,銷售員按照自己的業績被分為銅牌銷售員、銀牌銷售員、金牌銷售員等不同的等級。

每一等級享受的佣金水平並不相同,銷售員根據業績的增長可以不斷晉級,級別越高拿到的佣金就越高,如銅牌銷售員享受10%的額外傭金,金牌銷售員則能比銅牌銷售員多拿15%的佣金……

經濟利益的誘惑可以刺激銷售人員更加努力工作,盡力賣出更多的商品,做出更好的業績以晉升到更高的等級,這就需要學習更多的專業知識,發掘更多的銷售渠道,加大商品的推廣力度,因此,銷售人員之間極易形成一種良性的競爭機制。同時,這樣的機制也利於企業更好地留住人才,降低人才流失水平。

零售業“店鋪合夥人制度”:從“雙輸”走向“雙贏”


(8)合夥人模式下店員離職要付出很大的“退出成本”

在合夥人模式下,員工擁有了更廣闊的平臺,當然也會付出更多的努力,而付出得越多,得到的越多,棄店離職時要捨棄的就越多,也就是說,在該模式下店員離職的退出成本很高,因而員工不會輕易離職,能夠有效降低企業的人才流失水平。

(9)店員離職也不會影響生意

一般情況下,老員工在離職時都會帶走一部分客戶,給企業帶來極大的損失,然而在店鋪合夥人模式下,這種情況就得到了極大的緩解,因為員工離職以後還可以繼續保留合夥人的身份,在微信商城推銷商品以獲取佣金,所以店員離職也不再會影響企業的生意。

由以上特點可以看出,店鋪合夥人模式確實比傳統零售模式更利於企業的發展,更加先進科學,傳統的僱傭模式終將被合夥人模式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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