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所得的個稅彙算清繳3月底結束!
根據文件: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應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
哪些單位需要進行經營所得個稅的匯繳?
1.個體工商戶
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
3.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
4.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
5.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
所有的經營所得都需要彙算清繳嗎?
經營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
2、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3、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4、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5、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常見問題:
1、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填哪張表?
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月(季)度申報(A表)。
2、哪些人需要填這張表呀?
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辦理個人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該表。
3、合夥企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合夥人的,彙總填還是分別填?
合夥企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合夥人的,應分別填報。
4、申報期限是多久呢?
實行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納稅人應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實行核定徵收的,納稅人應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辦理納稅申報。
5、若既有綜合所得又有經營所得,如何扣除呢?
有綜合所得又有經營所得,則投資者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綜合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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