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三題:神祕、凶手與貪慾(作者 徐景洲)

宋江三題:神秘、兇手與貪慾(作者 徐景洲)

一、謎一樣的宋江

讓人猜不透的宋江,悶葫蘆一樣,真是一個謎。

宋江經常掛在嘴邊的招安的理由,就是將來能夠“封妻廕子”。可是,不要說大多數的梁山好漢沒有妻室兒女,就是宋江本人,也是既無妻子,更無一男半女,何談封妻廕子?這類連他自己都不相信的假話,他何以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大言不慚之?

宋江是大孝子,但他卻讓父親告了忤逆。什麼忤逆,無非是對父母大不孝,被父母掃地出門罷了。而不孝到了告忤逆的程度,那也總得有著許多為人所不恥的惡行敗德,官府才會批准。可宋江卻沒有一點忤逆的言行,不僅沒有,還在江湖上享有著孝義黑三郎的美名。一邊是告忤逆,一邊又是大孝子,如此大相矛盾對立,他又使用什麼辦法來自圓其說,而不引起社會的非議和懷疑呢?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是封建的倫理道德,而宋江也是老大不小的人了,況且他招安的目的,又是為了封妻廕子,可他卻始終沒有娶妻,又何孝之有?他為什麼不娶妻呢?不至於是工作太忙事業心太重的緣故吧,他那個押司不過是個不起眼的刀筆小吏,忙又能忙到哪去?說他不近女色吧,可他在鄆城縣做押司時,竟不怕因此壞了自己的名聲,公然養了一個婊子。也可能是因為他志存高遠,不願娶個土裡土氣的黃臉婆做老婆,可他徵了方臘功成名就之後,春心也沒有絲毫的盪漾啊!

宋江題反詩“他日若隨凌雲志,敢笑黃巢不丈夫”,明顯的是要改朝換代,取皇帝而代之,可是真有了“隨凌雲志”的條件了,卻又口口聲聲要招安,情願做忠臣,而且是愚忠之臣。

……

宋江身上的謎實在是太多。他口是而心非,言行而不一,但為什麼做人要做得這樣複雜神秘難解如謎?真是天曉得!

二、 宋江為何總想殺李逵

宋江終於把李逵害死了。這是在宋江喝了奸臣下毒的御酒之後,怕李逵鬧事,壞了他一世的忠義之名,就以同樣的方式毒死了李逵。但這裡之所以用“終於”二字,是因為宋江欲殺李逵之心,實在是由來已久。

宋江在毒死李逵之前,至少已有六次要殺李逵。當然,表面上看,大都是因為李逵違背了軍令,或者是與自己衝撞頂嘴。但是在梁山將領中,犯錯的也有,違令的也有,頂嘴的也有,但沒有一個被宋江要施以斬首的處罰的,而李逵一人就享有未執行的斬刑達六次之多。李逵是宋江最親近的心腹,宋江為何總是想殺李逵呢?

一是宋江要以大義滅親之舉,起到殺雞給猴看,敲山震老虎的目的,耍的是一種政治手腕。這時候他常常小題大做,故作姿態給人看,而不是真的要殺。如第五十回,李逵殺了扈成家人,宋江卻以功為過發威道:“你這廝違了我的軍令,本合斬首,..下次違令,定行不饒!”李逵是他的心腹之人,一點小錯就要斬首,況別人乎?

二是李逵因誤會衝撞宋江,而這誤會又在無形中抬高了宋江的身價,因而宋江得意洋洋,嘴上說殺,其實毫無殺意。如第七十三回,李逵誤把宋江當作搶民女的強盜,宋江就讓他立下軍令狀,以殺頭相抵。過後宋江說:“我和你賭砍頭,你如何卻來負荊?”話中顯然毫無殺機。

三是僅以殺頭相威脅,實際目的,是要送李逵一個天大的人情,讓李逵對他更加忠心耿耿。如第七十四回,李逵擅自做了一回縣令,穿綠袍回來,宋江罵道:“你這廝忒大膽,不曾著我知道,私走下山。這是該死的罪過!但到處,便惹起事端。今日對眾兄弟說過,再不饒你!”話裡之話,是要讓李逵明白,是他宋江向弟兄們為李逵求了個不殺之情。

四是李逵感情用事,不合時宜地推舉宋江做寨主,並且出言不遜,鼓動宋江造皇帝的反,大違宋江忠君報國之心,而讓其惱怒,故以殺頭相警告。如第六十回,晁蓋剛死,吳用勸宋江暫居首位時,李逵在側邊叫道:“哥哥休說做梁山泊主,便做了大宋皇帝卻不好!”宋江喝道:“這黑廝又來胡說!再休如此亂言,先割了你舌頭!”先要割舌頭,再不聽話,後必殺頭,這是警告李逵此後出言要謹慎。

五是在宋江才當了山寨之主之後,李逵不聽指揮而擅作主張,言行有損於宋江的領導尊嚴時,就以斬首相威壓。如第六十七回,宋江派人隨才降不久的關勝去擒拿單延圭時,李逵也要去,宋江喝道:“你若不聽我的軍令,割了你頭!”

六是在李逵攪亂了宋江的招安大事時,氣急敗壞,恩斷義絕,真心要殺。如第七十一回,菊花宴上樂和唱到宋江的《滿江紅》最後一句“望天王降詔早招安”時,李逵便睜圓怪眼,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鳥安!”並把桌子踢得粉碎。宋江大喝道:“這黑廝怎敢如此無禮!左右與我推去斬訖報來!”虧有眾人力勸方才得免。而同樣發了牢騷的武松,宋江當時卻未做理會,過後又好言相勸。這是因為宋江知道,作為自己心腹的李逵,反招安的影響力更大,藉故殺了他,招安便容易,別人也懼服。

在六次未成的欲殺之後,宋江終於在他臨死前,殺了既是心腹之人,又是心腹之患的李逵。這是在小說的第一百回,宋江喝了御賜毒酒,自知死後難以管束李逵,而李逵一定會再次逼上梁山,而且這一次是非要把皇帝拉下馬不行了。李逵死事小,壞了自己的一世忠義之名事大,所以他就毫不手軟地以毒酒害死了李逵,絲毫不講一丁點兒的兄弟手足之情了。

宋江之所以有恃無恐地總是拿李逵開刀,就是因為他掌握了李逵對他感恩戴德,並能以死相報,而且視兄弟義氣高於一切的性格特點。為了達到他個人的目的,他利用了李逵,欺騙了李逵,也最終害死了李逵,他的權術手腕和姦詐之心,也因此而被演繹得淋漓盡致。

三、宋江是個貪官汙吏

宋江以仗義疏財著稱於江湖,常常扶人之困,一出手就是十兩二十兩的銀子,他自己的生活水平也不低,單是供養外室閻婆惜就花銷巨大,又是置樓房,又是“沒半月之間,打扮得閻婆惜滿頭珠翠,遍體綾羅”。可是他的刀筆小吏的薪俸很少,家中也不很富有,且被父母告了忤逆斷了經濟來源,他本人又一不偷,二不搶,三不做生意,那來路不明的鉅額錢財,除了以權謀私,貪汙受賄,恐怕別無他路吧?

小說“為賢者諱”,對此未作交待,但從他私放晁蓋這件事上,也可見些端倪。當然,他放晁蓋主要是出於義氣,但也不排除“以權謀私”的嫌疑。很明顯的是,他為劫了生辰綱的晁蓋通風報信,晁蓋是絕不會薄了他的,而且那報酬也一定是十分可觀的。如若他不通風報信,晁蓋被逮被殺,他是連一分錢的好處也沒有了。事實上,晁蓋在事成之後,果然讓人攜了百兩黃金來謝他,宋江則毫不客氣地“取了一條金子”,而他此時之所以不全要,一是客氣,二者也怕招人眼,但他也沒說全不要,他對來人說,把那些剩餘的,“且放在山寨裡,等宋江缺少盤纏時,卻來取”。顯而易見,對晁蓋的重金相謝,他是覺得受之無愧的。由此也可看出,他連這樣的彌天大罪都敢開脫,而且也敢收賄,那麼平日裡遇到那些小偷小摸小打小鬧之類的犯法者來求他開脫時,他還能不利用職務之便與人方便,自己也終得方便?正因為如此,他的不明不白的錢財才會又快又多地積聚起來,他也才有可能大大方方地到處播灑他的“及時雨”了。

當然,宋江只是一個巧取而不豪奪的貪官汙吏,他以權謀私,替人消災免難,受賄而不主動索賄,更不會乘人之危,橫加勒索,否則的話,他就不會在江湖上享有仗義疏財的美名了,他的貪官汙吏的面目也就會為世人所識破了。

正因為自己本來就是一個小小的貪官汙吏,所以官官相護,惺惺相惜,宋江對對那些貪官汙吏充滿了深深的感情也就不足為怪了。明顯的例子,就是招安後,一個小校斬了剋扣軍糧的貪官,他竟能不念兄弟的義氣,殺了殺貪官的小校。而在招安之前,又何曾見過他殺掉一個貪官?相反地,對朝廷的命官十分客氣,不僅結交了許多官場人物,而且對抓到手的高俅這樣國字第一號的貪官,不僅網開一面,甚至還畢恭畢敬款待之。

但宋江是不滿足於做一個小小的貪官汙吏的。他招安的目的,就是要做大官,而做大官的目的,用他的話說,就是要“封妻廕子”。那麼他拿什麼封妻廕子呢?說白了,還不是金銀財寶?在北宋末年那樣一個朝政腐敗的社會里,要積攢大量金銀財寶來“封妻廕子”,毫無疑問,也只有做大貪官一條路可走了。

當然,小說中宋江的貪官嘴臉並不顯豁,而且他做大官的時間也太短,還未來得及施展以權謀私、貪汙受賄的才能,就一命嗚呼了。但看他對昏庸的皇帝如此盡忠,對奸臣們如此唯唯諾諾的一貫表現,是可以斷言他的官若做長了,終會成為一大貪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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