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我自己的飛機票,憑什麼說我是詐騙?”

以案說法

相信很多人都有向“黃牛”購票的經歷,現實生活中被“黃牛”欺騙的案例不在少數,可本案的嫌疑人卻因發現一個漏洞,完成“逆襲”——騙了“黃牛”!

幫忙購買機票 錢竟不翼而飛?

方林平時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賣打折機票。2019年10月,一名自稱叫馮飛的男子通過該平臺聯繫她,說要購買一張從深圳到烏魯木齊的機票,並且指定了航班,讓其幫忙購買。雙方談妥價格後,馮飛提出讓方林先行墊資代為購買機票,方林答應後通過二手交易平臺讓馮飛支付了300元定金,隨後按照馮飛提供的身份信息購買了機票,並將相關航班和訂票信息提供給了馮飛。

“我退我自己的飞机票,凭什么说我是诈骗?”

嫌疑人向被害人求購機票情況

令方林意想不到的是,當晚馮飛在沒有告知她的情況下退了票,而退票所得的款項竟沒有按照原支付路徑返還到方林本人的賬戶,而是返還到了乘機人馮飛的賬戶!除此之外,300元的定金馮飛也以沒收到貨物為由向平臺申請了退款。方林墊付的3400多元機票錢竟在不知不覺中不翼而飛!而當她再想聯繫馮飛時,發現馮飛已將她的微信拉黑。

“我退我自己的飞机票,凭什么说我是诈骗?”

兩天後,方林通過其他賬戶登錄了該平臺。令她感到啼笑皆非的是,又有一個人意圖以相同的方式對她實施詐騙。對方也是要購買從深圳到烏魯木齊的機票,也是指定了航班,也是要求方林墊資購買,這次對方還明確要在最貴的機艙。方林要求對方支付1000元的定金,對方沒有同意,當方林要求對方提供身份信息時,發現竟跟馮飛之前提供的身份信息一致,立刻停止了交易。

保漏洞不漏 解平臺“不平”

2019年12月,馮飛和同案人鞏明被抓獲歸案。經查,犯罪嫌疑人馮飛單獨或結夥同案人鞏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要購票出行的事實,通過二手交易平臺尋找中介代為購買機票後操作退票,藉機騙取退票款,致使多名購票中介遭受財產損失。

馮飛交代,之所以想到這樣的方法,是從某論壇上學來的。在作案前他還嘗試了一次,確認相關款項的確會返還到他本人的賬戶,而不是中介的支付賬戶後才開始實施犯罪。發現該漏洞併成功作案後,馮飛把這個方法告訴了同案人鞏明。兩人在一個月內以相同方法實施詐騙作案多起,獲利總計2萬元以上。經查,馮飛、鞏明二人均無穩定工作,上述款項均被二人用於日常花銷。

2020年3月,該案移送至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調查發現,除涉案航空公司外,其他部分航空公司也存在類似監管漏洞。另外,涉案二手交易平臺仍存在大量代為購票的類似“黃牛”。其中,部分人員系持旅遊平臺的出行優惠券,通過替他人購買機票的方式實現優惠券的返現;另有部分人員則無法說清低價機票的來源。

“我退我自己的飞机票,凭什么说我是诈骗?”

被害人稱能買到低價票是因為公司發放出行優惠券

“我退我自己的飞机票,凭什么说我是诈骗?”

一被害人用於招攬代為購票生意的賬號

針對該情況,一方面,承辦檢察官將該案情況告知涉案航空公司,要求引以為戒,查漏補缺,進一步做好票務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另一方面,檢察機關將繼續聯合公安機關,對涉案的二手交易平臺是否存在監管不力、論壇發帖人員是否系傳授犯罪方法等問題進行深入調查。

檢察官提醒

近年來,利用機票退改簽實施詐騙的案件時有發生,疫情期間,利用“一票難求”實施犯罪的嫌疑人也不在少數。值得警惕的是,如本案一般,嫌疑人作案手段越來越“高明”。

本案發生已不是個例。現實生活中,部分人員在二手交易平臺上以代買機票為名,或盜刷他人信用卡,或使用本人信用卡以乘機人身份信息購買機票後退票套現,對公民正常出行和財產安全的保障造成了不良影響。在此檢察官提醒:

01、二手交易平臺並非“法外之地”

公民或商家在使用該平臺進行交易時,要遵循市場規則,依法、誠信、公平交易。

02、公民出行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機票、車票等

不要被所謂的“超低折扣”所迷惑,謹慎轉款,謹防被騙。

(文中所涉姓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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