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200扣3分,國內的違停處罰力度還不夠嗎?為何違停屢禁不止?

海邊稻草人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汽車保有量不斷攀升,在方便群眾的同時,停車難、亂停車、交通堵塞、交通秩序混亂等現象也逐漸暴露,交通參與者規則意識淡漠,佔道施工、佔道擺攤等違法行為突出,給人民的生活和出行帶來不便,也影響了城市文明形象,下面就轄區違法停車為何“屢禁不止”淺談一下看法:

一、違法停車行為產生的原因

(一)交通文明意識不強,思想認識不足。部分駕駛人文明交通參與意識薄弱,開車只圖自己方便,對禁停規定和禁停標誌視而不見,停車隨心所欲,沒有意識到隨意停車的行為,既侵犯了他人的正常通行權,又極大了影響了文明城市形象;有些駕駛員明知是違法停車,但看到其他車輛違停,出於從眾心理和僥倖心態,放縱自己,肆意停車。

(二)公共停車場所缺少,停車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汽車消費市場迅速發展,各種社會車輛和私家車保有量快速上升。2017年底,我縣機動車保有量就達2.9萬輛,且仍以每年超過0.3萬輛的速度遞增。街面、店鋪、超市門前沒有足夠有效的停車位,大量基礎設施建設時沒有合理規劃建設配套的停車位,導致停車位有效供給遠遠落後於正常需求。停車場等基礎設施建設的不足,也是導致亂停車現象的重要原因。

(三)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具有內在緊張關係。《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以下罰款。實際執法中,對於駕駛人在現場的,一般是予以口頭警告,讓其駛離現場。如此,經常使得違法行為人在民警要求駛離違法停車地點同時,又駛入另一處違法停車地點,致使違停屢禁不止,形成了隨意停車、亂停亂放的惡性循環。但如果對違停行為,不分情形一律予以罰款並記分的嚴格處罰,又會增加處罰對象的牴觸情緒,影響執法的社會效果。

二、違法停車的影響及其危害後果

違法停車作為一種常見多發的交通違法行為,對道路正常交通秩序具有很大影響:一是直接導致道路通行能力下降。隨意停車、佔道停車、逆向停車等會佔用有限的道路面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效率,使道路交通運行的速度下降,直接損害了大多數交通參與者合法的通行權。二是增加交通事故發生頻率。因為機動車駕駛員隨意變更車道、突然停車等,常常使其他交通參與者無法適從或無法及時反應,而導致追尾事故、相互碰撞事故的屢屢發生,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易造成交通堵塞。機動車亂停亂放,造成道路不暢通,且機動車亂停亂放的地點經常是靠近學校、市場,或飯店集中的地方,由於佔用車輛通行道路,容易形成堵塞點,導致道路出現堵塞現象。

三、減少違法停車的措施和建議

(一)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民眾意識。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全方位、全覆蓋宣傳,大力宣講違法停車帶來的社會危害和應受處罰,使廣大駕駛人充分意識到違法停車的社會危害後果,增強廣大駕駛員的懂法守法意識和維護轄區文明形象意識。

(二)加大硬件投入,發揮科技作用。充分發揮電子監控設備和移動電子警察作用,實時監控“違法停車”現象。將轄區停車納入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的框架,完善規範停車秩序,加大對停車場周邊違法停車的管理力度,引導駕駛人自覺將車輛停入停車泊位,從客觀上避免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發生。

(三)嚴格規範管理,加大處罰力度。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堅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針對亂停車現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加強巡查頻率,及時制止各種亂停車行為,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對違規駕駛人進行處罰,使違規駕駛人充分意識到不能隨意亂停車。對於亂停車屢教不改、嚴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堵塞消防通道等情況,應採取強制牽引措施。

(四)加大停車供給、緩解源頭矛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不影響交通暢通和安全的情況下,在一些相對較為空閒的道路上施劃停車泊位,既規範了車輛的停放,解決了停車難和無法停車的問題,又可以緩解現有停車場嚴重不足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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