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和新唐書的區別

舊唐書的來歷

唐朝歷代修有實錄。自唐初以來便在實錄基礎上撰寫國史,以吳兢、韋述所撰最為有名。吳兢撰成《唐書》六十五卷(一說九十八卷),韋述又補遺續缺,撰成國史一百一十二卷。此後,柳芳等人又有續作。但武宗實錄不全,以後歷朝實錄沒有修成,史事缺略。

後梁、後唐兩代都曾下令廣泛徵集唐史資料。後晉時,賈緯以所蒐集的遺文和故舊傳說等,編為《唐年補錄》六十五卷。

後晉高祖天福六年(公元941年),石敬瑭命修唐史,由當時的宰相趙瑩負責監修。他挑選文士,擬訂了完整而龐大的蒐集資料和編寫工作的計劃。寫作是在唐國史的基礎上,利用當時所收集的晚唐史料加以綴補而成。趙瑩即從兩個方面著手組織編纂。

其一、根據史館所缺史料,奏請下詔購求唐武宗會昌元年至唐昭宗天祐元年“撰述得傳記及中書銀臺事、史館日曆、制詔冊書等,不限年月多少,並許詣闕進納。如年月稍多,記錄詳備,請特行簡拔,不限資序”。

其二、與張昭遠一道制定了完整的修史計劃,並提出若干具體措施:司天臺自唐高祖武德元年至昭宗天祐元年,“為轉年長曆一道,以憑編述諸帝本紀”;文武兩班及藩侯郡牧,各敘累代官婚、名諱、行業、功勳狀一本,如有家譜、家牒,亦仰送官,“以憑纂敘列傳”;太常禮院、太常寺、大理寺、司天臺、御史臺、兵部職方、秘書省等部門“備錄”、“條列”各相關材料,以憑撰述禮、樂、刑法、天文、律歷、五行、職官、郡國、經籍等志。

兩年以後,趙瑩出任晉昌軍節度使,離史任,未竟其業。但是,編纂工作在張昭遠的具體主持下,仍然依計劃繼續進行。因此,史稱趙瑩“監修國史日,以唐代故事殘缺,署能者居職。纂補實錄及修正史二百卷行於時,瑩首有力焉”。

到出帝開運二年(公元945年),全書修成,歷時僅四年多。

《舊唐書》從後晉天福五年(940年)始奉石敬瑭之命修撰,到後晉開運二年(945年)完成。因為書成時劉昫正在執政,按當時的規定,一般宰相都要作國家修史的主編(監修),因此劉昫就成了署名撰者。三任監修之外,參與纂修工作的,先後總計9人。他們是:張昭遠、賈緯、趙熙、王伸、呂琦、尹拙、崔梲、鄭受益、李為先(一作光)。其中,張昭遠始終具體負責其事,用力最勤。賈緯受詔不久即去職守喪,書成前一年起復,主要貢獻是其《唐年補遺錄》65卷提供了唐武宗以後的許多難得史料。趙熙始終其事,“竟畢其功”。王伸於書成之日,身列“恩獎”名單。呂琦預修唐史,史稱“有能名”。

《舊唐書》修成後的第二年,即946年,北方契丹即對後晉大舉進攻,造成了開封及河南州縣數百里內杳無人煙的慘狀,公私損失都很嚴重,史籍遭劫自也難免。因此修成的《舊唐書》,在保存史料方面,是有很大積極意義的。《舊唐書》的作者去唐不遠,有條件接觸到大量的唐代史料,所以能在短短的四年多時間裡修成這樣一部二百卷的大書。

關於唐代前期的歷史,吳兢、韋述、於休烈、令狐峘等人相繼編寫的《唐書》130卷以及唐高祖到唐文宗的各朝實錄對唐初至唐代宗時期的歷史事件記述較為完整。一般認為,五代紛亂之時,唐代遺聞往事,雖懸詔購求,而所得無幾,故這部唐史援據較少,而其前半則“全用實錄、國史舊本”。(在研究新、舊《唐書》的論著中,大都沿引清代學者趙翼的說法:“《舊唐書》前半全用實錄、國史舊本” ,並由此判定《舊唐書》的史源。同時,在肯定《新唐書》“增舊書處”時,也引用趙翼在另一處所說:五代紛亂之時,《舊唐書》援據較少,至宋仁宗時,太平已久,舊時記載多出於世,故《新唐書》採取轉多。請注意趙翼下面的這一說法:“今第觀《新書·藝文志》所載,如吳兢《唐書備闕記》、王彥威《唐典》、蔣乂《大唐宰輔錄》、《凌煙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凌璠《唐錄政要》、南卓《唐朝綱領圖》、薛璠《唐聖運圖》、劉肅《大唐新語》、李肇《國史補》、林恩《補國史》等書,無慮數十百種,皆《舊唐書》所無者”,“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 據此,更有人認為:“《新唐書·藝文志》所載,較《舊唐書·經籍志》增多可見。此皆晉修《舊唐書》時所未能見者也。”

其實,上述認識,不論是趙翼的兩段論述,還是今人的那種說法,都失於深入、細緻的考察。更有甚者,以其《經籍志》沒有著錄的史籍,便是五代修史時未曾見到的書。其實,這些認識都缺乏深入、細緻的考察,不足以說明這部唐史的史料來源。《舊唐書·經籍志》所錄,以毋煚《古今書錄》為據,乃“開元盛時四部書。至於天寶以後的著述,並不是五代後晉時沒有看到,而是史臣們不打算將其混雜到“開元盛世”的著錄之中。對此,後晉史官說得十分清楚:天寶以後,名公各著文章,儒者多有撰述,或記禮法之沿革,或裁國史之繁略,皆張部類,其徒實繁。臣以後出之書,在開元四部之外,不欲雜其本部。今據所聞,附撰人等傳。其諸公文集,亦見本傳此並不錄。《舊唐書》卷46《經籍志上》。

這裡提到玄宗天寶以後的撰述有三類,一是“裁國史之繁略”者,二是“記禮法之沿革”者,三是“諸公文集”,只不過都放在本人的傳記當中記述罷了。因此,凡是《舊唐書》紀、志、傳中提到的撰述,尤其是天寶以後的撰述,都應視為後晉纂修這部唐史的史料來源。

其史料來自一是實錄。二是唐人所修國史。

新唐書的來歷

五代時期就曾有《唐書》(即《舊唐書》)編成,但宋仁宗認為《唐書》“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下詔重修。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書》”。前後參預其事的有宋敏求、範鎮、歐陽修、宋祁、呂夏卿、梅堯臣,《新唐書》所依據的唐人文獻及唐史著作均審慎選擇,刪除當中的讖緯怪誕內容,裁減舊史本紀十分之七。

總的說來,〈列傳〉部分主要由宋祁負責編寫,〈志〉和〈表〉分別由範鎮、呂夏卿負責編寫。最後在歐陽修主持下完成。〈本紀〉10卷和〈贊〉、〈志〉、〈表〉的“序”以及《選舉志》、《儀衛志》等都出自歐陽修之手。因為〈列傳〉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歐陽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編寫,出於謙遜,同時歐陽修認為宋祁是前輩,所以他沒有對宋祁所寫的列傳部分從全書整體的角度作統一工作,因而《新唐書》存在著記事矛盾、風格體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書》署“歐陽修、宋祁撰”。其為二十四史之一。

《新唐書》對〈志〉十分重視,新增《儀衛志》、《選舉志》和《兵志》,《兵志》附以馬政,原有的《天文志》和《歷志》篇幅超過《舊唐書》三倍,新〈志〉載有文武百官的俸祿制度,為舊〈志〉所無。又有屯田、邊鎮、和糴等,皆舊〈志〉所無。《新唐書》也恢復立〈表〉,立了《宰相表》、《方鎮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歷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學者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說:“新書最佳者志、表,列傳次之,本紀最下”[4] ,王鳴盛同時還指出《新唐書》史表的設置有一些不足,“竊謂史之無表者,固宜補矣,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補者……禁軍以宦官掌之,不但朝政盡為所撓,並廢立皆出其手,則左右神策中尉亦當表”。

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誥、翰林學士等職。他歷時十餘年完成〈列傳〉,於嘉三年(公元1058年)交齊全部列傳的稿子。歐陽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學家,擅長古文,他因參加推行“慶曆新政”的活動,被貶為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調到朝廷任翰林學士,主持修史工作,等到他寫定〈本紀〉、〈志〉、〈表〉,已是於嘉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

清代王鳴盛以《宋史·宋祁傳》、《歐陽修傳》為據,認為宋祁修書“在仁宗天聖之晚年,歷明道、景祐、寶元、康定,至慶曆中告成,以書成進左丞云云”;“(歐陽)修之修《唐書》,乃在嘉祐之前至和年間事,距祁稿成時,相去已十餘年”,“書成,上距祁稿成約又二十餘年矣”。因此,“二公修書不同時明矣”。這一說法,迄今仍為部分學者沿用,都未發現王鳴盛錯繆的關鍵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傳》將“詔求直言”的時間誤作“景佑中”,而這又是《宋祁傳》中唯一的一個年號。《宋祁傳》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書》在“詔求直言”前,故王鳴盛誤以為宋祁修《唐書》自天聖至慶曆,前後差不多也是17個年頭。但《宋史·仁宗紀》景祐年間並無“詔求直言”一類的事,皇祐元年才有“詔臺諫非朝廷得失”。《宋祁傳》中宋祁“直言對”後緊接“進溫成皇后為貴妃”,與《仁宗紀三》的記載相符,時在“皇祐”,而非“景祐”。顯然,《宋祁傳》是將“皇祐”誤作“景祐”了,一下子把時間提前了10多年。

王鳴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隨”,《宋祁傳》說得很清楚,是因為“坐其子從張彥方遊”。傳中雖無明確紀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傳後的,前面《宋庠傳》明明白白地寫著:皇祐三年,“祁子與越國夫人曹氏客張彥方遊”。宋庠受牽連罷相在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這一年。此時尚“以稿自隨”,仍在修撰中,怎麼會在慶曆中告成?王嗚盛的失誤,一是不知“景祐”當為“皇祐”,二是後來在《蛾術編》卷九考知“祁修書凡七年,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獨秉筆,自此出知亳州,皆書局自隨以至於成,凡歷十六年也”,卻仍然堅持“宋歐修《新唐書》不同時”的結論。《宋史·宋祁傳》的這一年號錯誤,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對》有案語註明“仁宗本紀皇祐三年春三月詔求直言”,“本傳作景祐中誤”而外,迄今竟似無人知曉,請同仁們注意。就整個《新唐書》的纂修而言,應當說:新修唐史前後17個年頭,前10年宋祁主持編修,後7年歐、宋共同“刊修”。草稿初成,呈宋仁宗審閱。仁宗看後,發現這部史書出於二人之手,體例與文采均不盡相同,於是令歐陽修刪改修飾為一體。歐陽修此時卻拒不修改,他說:“宋公於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已意?”最後僅校閱過一遍,一無所易。

舊唐書和新唐書的優缺點

優點

《新唐書》比起《舊唐書》來,確有自己的一些特點和優點。

因為宋代大體上繼承了唐代的制度,為了總結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參考,《新唐書》對〈志〉特別重視,新增了《舊唐書》所沒有的《儀衛志》、《選舉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書》的首創。《選舉志》與《兵志》系統地整理了唐朝科舉制度和兵制的演變資料。

《食貨志》增加為5卷,不僅比《舊唐書》份量大而且比較有系統、有條理地保存了大量社會經濟史資料。《地理志》著重敘述唐朝地理沿革,記載軍府設置、物產分佈、水利興廢等情況,補充了不少《舊唐書·地理志》所沒有的資料。

《天文志》和《歷志》在篇幅上超過《舊唐書》3倍以上,記載了唐代流行的7種曆法,特別是保存了曆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大衍曆》的《歷議》,反映了唐代曆法理論的水平和發展高度。

《藝文志》比《舊唐書·經籍志》增加了很多,特別是唐玄宗開元以後的著作補充了不少。如李白、柳宗元的著作,就有一些是《舊唐書》所沒有收錄的。

北宋人認為,《新唐書》要比《舊唐書》高明。他們嚴厲批評《舊唐書》“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曾公亮進新唐書表》),認為《新唐書》無論從體例、剪裁、文采等各方面都很完善。《新唐書》作者批評《舊唐書》“使明君賢臣、雋功偉烈與夫昏虐賊亂、禍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惡”,所以在《新唐書》中秉孔子修春秋之意,進行所謂“忠奸順逆”的褒貶,並在《舊唐書》的類傳的基礎上,增添了卓行、奸臣、叛臣、逆臣等類傳,又將原有次序作了重新排列。《新唐書》修成後,其主編曾公亮曾上皇帝表,頗為得意地說:“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其舊”,認為這是大大勝過《舊唐書》的地方。

新書廢舊書61傳、增331傳,但對其原始根據卻說法不一。有說是“文徵明《重刻舊唐書序》言”,有引作“馬端臨在《文獻通考》中指出”,也有不少人看出馬端臨是引用的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的著錄:“凡廢傳六十一,增傳三百三十一。”清代錢大昕另有統計,也被認為“遺漏很多”。黃永年統計說,新書共增修了315傳,包括“只有一兩句話極簡略”的記載,不包括“諸帝公主傳所記二百一十二個公主”。事實上,那種“只有一兩句話”追述其在唐代先祖的記載,作為“人名索引”開列得越細緻越有利於讀者,但這絕不能視為是人物小傳或新增人物傳,兩者不應混同。

其實,關於新書增廢舊傳的情況,《新唐書》的編修者是有他們的統計標準和統計數字的。《郡齋讀書志》卷七《史評類》著錄,呂夏卿撰《唐書直筆》4卷、《唐書新例須知》1卷,為其“在書局時所建明”。其中,《唐書新例須知》記有“新書比舊書增減志、傳及其總數”。這就告訴人們,呂夏卿作為編修官,在當時有過統計。儘管在《郡齋讀書志》的著錄中未記錄其“增減志、傳及其總數”的具體數字,但這個統計數字無疑會存於書局,併為各編修官所熟記。

據《玉海》卷四六《嘉祐新唐書》條引《國史志》雲:紀十、志五十、列傳百五十。凡廢舊傳六十一,增新傳三百三十一,又增三志、四表,凡二百二十五卷、錄一卷。(舊史凡一百九十萬字,新史凡一百七十五萬九百三十字。)所謂《國史志》,指北宋《國史》中的《藝文志》。北宋《國史》,仁宗天聖八年修成宋太祖、宋太宗、宋真宗《三朝國史》,神宗元豐五年修成宋仁宗、宋英宗《兩朝國史》,南宋宋孝宗淳熙十三年修成宋神宗、宋哲宗、宋徽宗、宋欽宗《四朝國史》。其中,仁、英《兩朝國史》120卷,紀5卷、志45卷、列傳70卷,宋敏求作為史館修撰參預其編修。因此,《兩朝國史·藝文志》著錄《嘉祐新唐書》,必然要依據當年書局的統計數字,更何況宋敏求又是當年《新唐書》的六編修官之一。《郡齋讀書志》據此記錄了“舊書約一百九十萬,新書約一百七十四萬(言)”,而《直齋書錄解題》則據此記錄了“凡廢傳六十一,增傳三百三百十一、志三、表四”,為《文獻通考》、文徵明等轉相引錄。

以兩部《唐書》每卷人物列傳前的目錄為統計依據,除去各自的重複,所增(包括正傳、附傳)、所廢(僅指正傳)數字極為接近上面所引《國史志》的數字(諸帝公主不在統計之列),證明“廢舊傳六十一,增新傳三百三十一”,確實是《新唐書》書局留給後人的一個權威性的統計。

《新唐書》還在〈列傳〉中保存了一些《舊唐書》所未載的史料。自安史之亂以後,史料散失不少,唐穆宗以下又無官修實錄,所以宋祁為唐後期人物立傳,採用了不少小說、筆記、傳狀、碑誌、家譜、野史等資料。同時,還增加了不少唐代晚期人物的列傳。關於少數民族的種族、部落的記載,新唐書比舊唐書多而且詳。據趙翼《廿二史札記·新唐書》載:“觀《新唐書·藝文志》所載唐代史事,無慮百數十種,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據以參考,自得為詳。又宋初績學之士,各據所見聞,別有撰述。”這一切對修唐書都提供了有用的資料。許多列傳中採用了小說、文集、碑誌、逸史和政書等文獻。諸志在採用“舊書”各志資料之外,又有新的擴大。有關實錄、政書、逸史、文集、碑誌以及小說等文獻,均在採摘之列。

缺點

《新唐書》也有明顯的缺點,最主要之點是鄙視農民起義思想較為嚴重。編寫者對隋末、唐末農民起義大加撻伐。在《黃巢傳》前冠以“逆臣”二字;對隋末竇建德等農民軍使用了極為惡毒的詞彙,如“蝟毛而奮”、“磨牙搖毒”、“孽氣腥焰”等等。

韓通因反對“陳橋兵變”,《新唐書》無立傳。諸如此類,都可看出《新唐書》在觀點的正統方面更勝於《舊唐書》。《新唐書》雖列有《兵志》,卻很空疏,例如《新唐書·兵志》記載:“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而為彍騎,彍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其議論不明,於史實亦不符。

《新唐書》大量採用筆記、小說,形成不少錯誤,《直齋書錄解題》卷四批評《新唐書》“拾取小說私記,則皆附著無棄”,“徒繁無補”。王觀國《學林》卷五“霓裳羽衣曲”說:“蓋《國史補》雖唐人小說,然其記事多不實,修唐史者一概取而分綴入諸列傳,曾不核其是否,故舛誤類如此也。”

在寫法上,《新唐書》也有不及《舊唐書》的地方。例如有的〈本紀〉、〈列傳〉失之太簡,甚至作了毫無道理的砍削。清代史評家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曾提及,《新唐書》本紀較舊書幾乎減去十分之六七。有人統計,《舊唐書·本紀》部分近三十萬字,到《新唐書》僅剩下九萬字,而《哀帝本紀》舊書約一萬三千字,新書只剩千字左右。這種過簡的寫法,使《新唐書》失去了許多重要史料。又由於苛求文字精煉,宋祁、歐陽修等不惜刪去許多重要情節,如《舊唐書》裡寫得十分生動、極為悲壯的《封常清傳》、《高仙芝傳》,到《新唐書》則刪削得索然無味。

舊唐書和新唐書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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