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当上了法定代表人

【案例】

有个当事人去外地旅游,买机票的时候发现买不了了,显示自己已经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他非常纳闷,自己从来没有打过官司,也没有与任何人发生过经济纠纷,怎么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呢?他怀疑是不是搞错了。

原来这个当事人曾经在上海的一家企业工作,在职期间被当成了法定代表人,期间他工作的企业与其他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不能履行判决结果,对方申请将法定代表人也列入失信执行人员名单。

听说,你当上了法定代表人

在开始叨叨前,还是要再来做下普法小卫士,不厌其烦的说下“法人”“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敲黑板:哭喊着说三次,法人不是人,不是人,不是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敲黑板:哀求着说三次,法定代表人是人,是人,是人〜〜〜


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口一个“法人”,什么

“让你们法人来一趟”、“我们法人不在”、“你们公司法人是谁?”,是约定俗成还是怎么的,起码你说个“法代”,我觉得也还算专业吧。


有时候客户公司说要变更个法人,你真心不知道这里说的法人是“法人”还是“法定代表人”。。。用下图表示下心情

听说,你当上了法定代表人

01 法定代表人能干什么?

还是搬好小板凳,先来了解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小知识:

一、按照《公司法》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只有三种身份:

1、董事长;2、执行董事;3、经理

二、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三、同一个人可以担任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应当遵守关于对董事高管人员的任职要求);

四、法定代表人不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股东不同,股东没有年龄限制


那么,法定代表人能干什么

几个字总结吧:签合同、写同意、授人权。

一句话总结: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听说,你当上了法定代表人

02 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

咳咳,记住了以下全是考点

行政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来源于“单位犯罪”,因企业主体违法犯罪而被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而获罪。常见的单位犯罪有生产、销售伪劣商业类犯罪,走私类犯罪,商业贿赂类犯罪,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非法经营类犯罪等。


强制措施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一)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机关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二)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三)如公司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听说,你当上了法定代表人

所以,看似“位高权重”的法定代表人,大多时面临着很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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