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車庫”引糾紛 傾心調解化干戈

五年前,漢壽縣罐頭嘴鎮六官口村村民劉某福在外務工,積累了一定資金,想在本村公路旁修新屋,便與本組村民梁某章協商,將寬15米,長40米的土地轉讓給劉某福修建房屋。兩年後,本村六組村民張某國也和梁某章協商,在靠近劉某福房屋旁修建房屋。可梁某章未給兩人劃清界址,給這兩個“新鄰居”留下了權屬隱患。

今年3月份,張某國在與劉某福中間空地搭建了一個車庫,且在房屋周圍修建了高達兩米的圍牆,給劉某福家的生活帶來了不便,便多次與張某國發生爭吵。劉某福為保護自己的利益不被侵佔,向有關部門舉報張某國的車庫和圍牆系違章建築,應予拆除。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先後給張某國下達了限期拆除的通知書,張某國接到通知書後,只拆除了圍牆,車庫一直未得到拆除。劉某福見狀就請求村裡調解,經村裡多次調解但仍未達成協議。清明節期間,劉某福的兄弟姐妹回家掃墓,聽到此事後非常氣憤,便上門質問張某國為什麼佔用自家宅基地,與其在家的岳父楊某文發生了爭吵,鄰里糾紛得到了進一步升級。4月6日,村支部書記立即向罐頭嘴司法所求助,請求司法所介入調解。

清明節放假後第一天,司法所就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當場後,各執一詞,並分別拿出了自己和梁某章簽訂的合同,說得頭頭是道。“公說公有理,婆說理也長”,糾紛調解一度陷入僵局。司法所工作人員對當事人所籤合同以及糾紛的實事進行了確認,但苦於梁某章未給兩人劃清界址,無法確定“車庫”佔地的權屬,為不刺激當事人,使雙方情緒保持冷靜,調解人員中止了調解。

4月8日,司法所所長陳文為弄清該“車庫”權屬情況,便早早來到現場查看情況,並走訪當地群眾,瞭解“糾紛地”的真實情況,調查原權屬人梁某章的妻子(梁某章兩年前已去世)瞭解情況,梁某章的妻子認定此“糾紛地”歸屬劉某福所有。司法所瞭解情況後,再次約定雙方當事人次日到司法所調解。

鄰里“車庫”引糾紛 傾心調解化干戈

4月9日上午,司法所所長陳文根據調查瞭解情況,給雙方當事人提出了幾個調解方案,但雙方當事人還是各持己見,互不讓步,直到中午也沒有達成協議,使調解再次陷入僵局。下午,司法所繼續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陳所長採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分別給當事人做思想工作。通過講實事,擺道理,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下,張某國思想上終於有了鬆動,看到糾紛出現了轉機。陳所長立即將雙方再次拉回“談判桌”,通過講解“遠親不如近鄰”、“六尺巷”等經典故事,從情、理、法上疏導,讓雙方知道鄰里之間應該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互相謙讓,在陳所長的耐心說服下,張某國表示同意拆除車庫,雙方最終達成了協議。至此,一場可能激化的鄰里“車庫”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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