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租房抵扣,房東說早晚會被通知去開發票,不租了,大家怎麼看?

星婆IIIusion


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山石:

首先我們要強調一點,每個公民都合理的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房東的這種行為是轉嫁了自己的稅收同時損害了他人的利益。

這種現象在生活中並不常見,比如在一二線城市二手房買賣的過程中,賣出方一般都會轉嫁應繳額稅款讓買入方繳納,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這已經不是什麼秘密,甚至成為了一種行業潛規則。為什麼會造成這種情況呢?歸其原因還是供給和需求決定的,一二線城市的房產是稀缺資源賣出方處在強勢地位在這種情況下就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把這種稅費轉嫁給了買受方。

同樣在租房市場上也呈現這樣一種態勢,出租人處在強勢地位(往往社會地位和財富也處在強勢地位)租房人處在弱勢地位,最後就形成了出租人對租房者的變相剝削。房東為了自身的利益去損害了別人的利益,我國的租房市場非常不成熟處在非常粗放的個人出租階段管理起來也就存在很多漏洞,房東和租客私下的出租形成了很多出租人的隱性收入,他們並不想把這塊收入爆樓出來,但是如果租客要抵扣個稅無疑就把他們的出租行為暴露了出來他們自然不願意。

由於抵扣和不抵扣之間存在的稅差,使得很多人可能私下和房東達成妥協,因為如果你要抵扣房東肯定會把多出來的稅轉嫁到租客身上。在這種市場供需不平衡的情況下租房者是處在弱勢地位,國家的本意是好的,可能最後的結果是房東漲價把稅收又轉嫁給了租房者。


家族財富密碼


我是房東,我的房子就這幾天到期了,然後我是這樣往出租的,在58上我標的價格還和上年一樣,但註明了不申報稅金。備註了申報稅金加多少錢的房租,我覺得我這樣做已經很人性化了,沒有像其他房東一樣直接漲房租,給租房的兩種選擇。登上之後我的房子很快就租出去了,租房者選擇的是不申報稅金,但我和他籤合同的時候多加了一條:因為不申報稅金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如果被查到我會受到懲罰,不申報的目的是為了租客省房租,租客選擇的。所以如果一但被查到,所有的罰款由租房者承擔。和租房的也說了,一但查下來,損失得他負責,查不到更好。但租房的也接受了。

其實我想說的是,國家稅務部門的這個規定,對房東來說不會產生什麼影響,你有權力收你的稅,我有權力漲我的房租,至於有些人說了漲了房租我不租你的,我想說你愛租不租。現在你不租你就走,我也不降,撐個三兩年實在沒人租再降也不遲。這就和前陣子有人問的讓開發商取消公攤面積一樣,你制定制定是政府,但房子賣多少錢是開發商說的算,你讓取消,人家房子漲價,買房者還是一樣的花錢。

我開的廣告店,給顧客做活都是如果開發加5%稅金,開票和不開票兩個價,所以說,讓房東多花的錢,房東是不會自己承擔的。

我小學文化不會說什麼太大的道理,但我說的這些不管你信與不信,事實肯定會這樣的發展。那些所謂的專家、什麼什麼學者說一堆法律呀,道理呀,都些狗屁,說一千一萬,我房東不租給你房你還搶我的呀?再說有哪個租房的想住一年換一次房呢?


心晴科技


有一個概念叫:法律無效原理。意思是,不管法律怎麼規定,正常的市場交易最終賣家都會把成本轉嫁給買家。所以個稅抵房租很大程度是一個沒意義的事情,不建議做。

在這裡,幫大家詳細計算一下:

對房東來說,租金收入是非工資收入,按照勞務標準計算。我們假定房租只有三個檔次:1000/月;2000/月、3000/月。

這時候,房東要交的稅分別是:40,240,440。

所以這個時候,房東想不賠本,應該把房租定在:1040;2240;3440。

那麼問題來了,房租漲了,你能抵多少稅呢?

我們再假定一下,我們的收入分別是8000、10000、12000,只有這三個檔。

我們需要交的個稅是:36.72;83.4;223.6。

發現了麼,由於房東的收入是勞務所得,他交的稅是指數級上升的;而我們的個人所得稅其實只有一點點。換句話說,如果你月入1萬2,租一個2000元/月的房子,你能抵的稅不夠房東交的。

=======================結論==================================

所以說結論吧:

第一,個稅抵扣房租,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抵扣不了多少,沒意義。

第二,不建議要求抵扣個稅,要求抵扣的人,一定會被漲房租。房東交稅的成本,比你扣稅的成本高。

第三,個稅抵房租這件事本身,不會造成房租大面積漲價。因為只要租客腦子不被門擠了,都不會要求抵個稅的。


酒騎風


個稅租房抵扣是否會真的影響房東的收益?(大概率)

雖然說目前沒有消息指出房東將會為房租收益買單,但是不得不說根據過去進行的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先例,房東被迫去開發票或者補繳個稅是大概率事件。道理很簡單,這就好比我們去吃飯要發票和不要發票的區別,要發票那麼就不會給你打折(或送禮品)不要發票或會給你優惠。為什麼會這樣?很簡單,因為掙錢不易。連動輒年收入上千萬幾億的明星都想著偷稅漏稅別說小老百姓了。那麼如果說真的用個稅抵扣部分房租,就會有兩個情況出現:

第一、可以抵扣但是房租比一般的要貴些。比如原來1000元的房租,現在要收你1200元(因為要開發票)據我的經驗來看一般都是買房承擔稅費(因為你是弱勢)。

第二、不要抵扣房租相對便宜。這就好比同樣一件商品開發票和不開發票有16%的差價一樣,羊毛總是要出在羊身上。

作為個人覺得,雖然說房租抵扣個稅是好事,但是專項抵扣1500元/月(個稅起點是5000,加上1500元后起點變為6500元),實際計算後每個月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才幾十塊,究竟值不值得這樣去做,值得考慮。

目前來看房東還是主導,租或者不租都是人家的權利

曾經看過這樣一個節目,因為歐美國家大多人都以租房為主(購房買不起),所以國家對於租房客專門修訂了法律進行保護。從簽訂合同和後期糾紛都進行了嚴格的管理,租房客的權益受到了很大保證(甚至說租房超過40年房東就無權解除租房合同(當然租金得付))。但是目前來說我國的租房市場還是以房東、中介為主導的情況,所以也就會出現租房客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要問怎麼辦?真的沒有有效的辦法解決。幾點建議:


第一、進行個稅抵扣前要跟房東協商好,我相信還是有房東會尊重國家法律的,成或不成都要讓房東有知情權。

第二、充分研究下個稅抵扣,究竟能給自己帶來多少實惠。作為成年人來說要分清利弊是很重要的,得不償失的事情還是不要做的好,畢竟找到一個合適的房子不容易。

綜上,個人覺得個稅抵扣的確是想為大家減輕部分壓力,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肯定會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相信後期會好起來的。各位覺得呢?歡迎關心個稅抵扣問題的朋友積極留言、點贊、關注、轉評哦。


勇勇曉談壹貳叄


記住下面的計算公式就可以了:

個人出租房屋,按照租金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每月免稅額是800(瀋陽是這個數),超出部分按照20%徵收個人所得稅,因為個人不能開具發票,必須到稅務部門代開,代開分增值稅專票和增值稅普票,專票稅率是16%,普票稅率是3%,其他可以忽略不計。

例如:每月租金1000,增值稅普票:1000×3%=30元;個人所得稅:(1000-800-30)×20%=34元。

另外還要注意政府對每個地區的房租是有最低標準的,例如,某小區屬於繁華地段,租金最低標準可能是每月5000,如果你4000每月租了,稅務部門會查你。

租房發票可以統一開,也可以分月來,這就看房東是不是閒得蛋疼了。不知道一年開一次能否抵扣個稅?

其實原來某些單位有房屋補貼,沒買房的可以用來租房。國家只需要設定一個補貼免稅標準就可以了,現在非得要發票,無非是想釣大魚。除非是從租賃公司租房的,個人一般不具有可操作性。

另外北上廣的群租就更不要指望這個政策了。


大鳥5573


房東說的一點沒錯。

租房所得收入按照要求需要徵稅,但是因為有大量租房交易無法監控,所以不納稅,這是默認的灰色地帶。

你要求辦理個稅租房抵扣,顯然房東和你的交易就必然需要一個證明,那麼房東這個稅就要承擔了。

你願意多繳稅嗎?不願意。那房東也不願意,房東要麼不租給你,要麼由你們共同承擔,不大可能他一個人承擔了。

中國歷史有一條著名的規律叫做黃宗羲定律,由我最尊重的學者之一秦暉根據黃宗羲的話總結出來的,大概意思是說:

歷史上的稅費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稅費改革後,由於當時社會政治環境的侷限性,人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後又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黃宗羲稱之為“積累莫返之害”。

道理也不難理解。任何朝代,吃朝廷飯的人都越來越多。這種情況下,減稅還怎麼維持?所以必然東邊減了西邊再收回來,並且比之前還要多,不然維持不下去。


白完家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覺得房東說的是實話,但他不租房子肯定做不到,租房者不用過度擔心這個問題。

未來租房抵扣是肯定需要發票,只是目前暫時過渡期可能不需要,在稅務部門完善理理順之後,肯定是要找房東“秋後算賬”的。這自然是後話,

但房東因為怕繳納房租稅而不願將房子出租給租房,那顯然是不可能的,只能說房東是在矯情:一則,房子不出租,他們空著哪兒的增值或投資收益?二則,即便未來要查到補繳稅款,總會不可能將租金全部變成稅收吧,只要租金收入能大於繳稅支出,房東的房東肯定得租,也是不會虧的。三則,即便一時不租,也不等於永遠不租,只要出租,稅務部門將來是肯定找到得的,不可能逃避稅收。

但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未來房東的租房納稅確定一個怎樣的合理稅率及其房東與租房者怎樣合理分攤才是一個重要問題。這個問題必須要及時解決好,以防止稅收流失。


財經深思


近日,新個稅法以及其專項附加扣除項算是2019年最火的話題了,就連小胖公司人事部都已經發郵件告知以後公司會幫忙申報,不過需要自己提供相應的資料。


就在今天,小胖看到一個關於專項附加扣除裡面的租房抵扣消息,有網友稱這是變相的開始徵收房東的租金稅務,更是吐槽這項抵扣不合理。


不過,在小胖看來,國家出臺新個稅法,絕對是有利於90%的人,而剩下的10%,也就是叫囂著這裡不好那裡不好的人,都是屬於動到自己的蛋糕,所以他們才會如此的發聲。


那麼,為什麼說租房抵扣個稅會動了房東的蛋糕呢?


主要是因為,大家如果想要申報這一項的話,必須要找房東提供租房合同,合同上面也會顯示相應的租金,那麼,也就變相的將房東的收入全部展示在了稅務部門面前。


而收入曝光了,那自然要承擔相應的個稅,所以也就會有個人牴觸情緒。


其實,在小胖看來,大可不必如此擔心,國家出臺政策的目的是向著大多數老百姓,如果你一直遵紀守法,基本不會有什麼影響。



1、房東出租房子,到底要不要上稅?


其實,哪怕是房東出租自己的房子,在稅收政策當中,也必須要交稅的。而這些稅務包括:營業稅、房產稅、增值稅、城市建設稅、教育附加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以及最重要的個人所得稅。


在稅務法裡,房東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比例是非常高的,一個月超過10萬元,上稅比例差不多是14%。


如果說前面幾種稅是非繳納不可的話,最後的個人所得稅在原來是可以操作的。而這裡所說的操作,即虛報個人收入,這方面來講的話,有關部門是無法查證的。


比如小胖之前租房的地方,房東僅提供一張收據而已,連合同都沒有。


有收據的情況還算是比較好的,有些房東連收據都沒有,大家都直接口頭交易,所以這也讓有關部門對其收入判定困難,也就變相的偷稅漏稅了。



2、政策對租房市場的影響


不論房東如何的動心思,最終都是無用功,畢竟,這也關係到大量上班族減稅的問題,房東有房東的考慮,我們也有自己的想法。


那麼,新政策下來之後,可能會發生一種情況:即某些不配合的房東,會流失租客。


這個很好理解,房東不配合,就拿不到租房合同,那租客就無法申報自己的減稅項,也就是說自己每個月還是要扣一部分錢上稅(針對月薪15000以上的人群)。


既然如此,我拿你沒辦法,但我可以換一個地方租房吧?


不光如此,這項新政策還有可能會對整個租房市場起到一定的整合作用,淘汰掉一批拒不配合的人。


所以,從長遠看,政策是絕對會讓整個租房市場向著好的一面發展的。



3、是不是真的動到了蛋糕?


在小胖看來,任何一項新政的頒佈,都會有一小部分人損利,這個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而網上所傳的動了房東的蛋糕,其實也不至於,要知道,有關部門想要收你的稅,你一分都逃不掉。


只能說,新政的出臺,是讓之前故意逃稅的那些房東,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買單而已。


不論是做生意也好,收房租也好,只要你之前的收入和房租都是透明公開化,這項政策對你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這裡所說的公民,不論你是老闆也好、打工族還是房東也罷,都必需合法的納稅,這就是法律。


只要自己之前不去鑽法律的空子,又何必害怕誰動了你的蛋糕呢?再說了,法律本來就要大家一起來維護與遵守,不是嗎?


您對於新個稅裡的租房抵扣項的看法是什麼呢?一起來討論一下吧。


如果您贊同小胖的回答,請關注小胖,並幫忙點個贊哈,小胖先謝過啦!



羅小胖愛理財


2019年1月1日起,國家開始實行新的個稅方案,包括各專項扣除的方案,其中有一個租房抵扣根據不同的城市級別不同可以提高起徵點1000-1500元,這本來是一件什麼利民的舉措。

但是,網上一片文章火爆了,《房東跟租客說,你要是申報租房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這篇文章內容如下:

這個問題也反映了很多地區是房東為主的情況,一些訪客的無奈,我們再來看一下個稅系統需要哪些信息:

我們發現在個稅APP中需要填入房東的簡單信息,包括出租方(即房東)的信息。房東若為自然人,填寫房東的姓名和身份號碼,這個時候房東會出現不願意的情形。

你身邊在抵扣的時候會發生哪些情況呢?不放來分享你的故事。


軒逸箐風鈴


焦點財稅:只為提供優質財稅乾貨!

點擊右上角一鍵關注,獲得更多精彩財稅知識!


最近,關於房東和租客的矛盾集中在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上,為什麼?稅務機關要求企業員工填報租房詳細信息才可以享受房租扣除,這下子,房東們不幹了,之前絕大多數民間租賃都沒有按照正常規定繳納對應的稅費,現在你要把住房地址、房東姓名、身份證號碼都報給稅務局,誰知道將來稅務局會不會秋後算賬啊!最重要的問題是,你這一申報,每月也就少個百來塊錢,房東這邊往後還不知道要交多少稅呢!

“租房月入一萬五 交稅至少兩千多”這個說法究竟有多少真實性呢?我們先來看看個人租賃房屋的涉稅情況怎麼算,數字總不會說謊吧!

第一種情況,房東出租房屋為住宅

對於住宅來講,由於優惠政策的存在,房東需要將租金收入最多15.5%納稅,如果以月租15000元來計算也就是2325元;

第二種情況,房東出租房屋為公寓等商業用房

根據上表的各項涉稅事項計算,房東需要將接近37%租金收入納稅!

對於租賃市場來講,當然最多的還是住宅,但即使是15.5%,很多人也不願意繳納,因為從來都沒有繳納過。

對於這場租客與房東之間的博弈,作為導線的稅務機關至今尚未有明確的官方回覆。但從稅法的邏輯來看,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應繳未交稅的,除正常補繳稅款外,處以0.5到5倍罰款,還應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工資薪金專項扣除的蝴蝶翅膀扇動,引發了房東的恐慌,這可能是政策制定者始料未及,但又在情理之中的。

到底稅務機關會怎麼面對此事?我們還需要拭目以待,是會出來明確不追溯以往,還是含含糊糊不明確表態?該來的總會來,從企業的嚴格監管到個人的嚴格監管,稅務機關的整個監管思路已經愈來愈清晰,所缺的只是時間。


點擊右上角【關注】一鍵關注焦點財稅!

精彩不迷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