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縣人民檢察院舉行黨組中心組(擴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學習

2020年4月7日上午,永興縣人民檢察院舉行黨組中心組(擴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學習。學習領會過問、插手、干預司法辦案等“三個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等內容。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福江主持學習並作小結講話,院領導班子成員、專職委員、各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

永興縣人民檢察院舉行黨組中心組(擴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學習

永興縣人民檢察院舉行黨組中心組(擴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學習

中心組集中學習了“三個規定”、高檢院實施辦法、張軍檢察長對落實“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記錄填報工作的25次批示具體內容和省檢察院關於學習貫徹“三個規定”和《實施辦法》有關情況的通報。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銚、檢委會專職委員兼公訴室主任彭國蘭分別作了中心發言,監察室主任李飛、控告申訴室主任彭志雄和其他與會人員分別作了學習交流發言。

永興縣人民檢察院舉行黨組中心組(擴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學習

永興縣人民檢察院舉行黨組中心組(擴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學習

李福江在小結講話中強調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落實好“三個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責任感。要認真加強學習,準確把握落實好“三個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具體要求。要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健全落實好“三個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常態化工作機制。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好“三個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取得實實在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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