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

華聲在線4月9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李秉鈞 通訊員 李付紅)“這幾名村幹部串通一氣,居然集體把‘黑手’伸向了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4月8日,永興縣紀委監委通報一起生態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原來,該縣湘陰渡街道油塘村5名村幹部,利用協助政府開展退耕還林工作的便利,集體虛報冒領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予以私分。目前,這5名村幹部分別受到開除黨籍和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2005年,油塘村村民李某某承包了一塊位於葫蘆庵的80畝集體所有山林,並多年獲得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2013年,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承包人不再享受退耕還林延長期補助資金,集體所有的山林需明晰到戶後,方可由取得經營權的農戶享受。眼瞅著這筆補助資金即將流向農戶,時任該村村幹部李正友、李向陽、李平安、李四旺、李小芳5人心有不甘,於是一起商量,打起了這筆錢的“主意”。後經與承包人李某某協商,決定由李某某分其中20畝山林退耕還林補助資金,5名村幹部及親屬均分餘下60畝。2013至2016年期間,5名村幹部及親屬共虛報冒領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35128元,並私分,其中最少的分得了3750元,最多的分得了11728元。

後經群眾舉報,該縣紀委監委立案調查,5名村幹部集體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一事逐漸浮出水面。最終,李正友、李向陽、李平安、李四旺4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李小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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