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永興12名村幹部清退違規生態公益林補償金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17日訊(記者 李秉鈞 通訊員 陳保文 肖振中)近日,永興縣洋塘鄉景星村幹部曹某才將違規領取的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5700元上交到鄉財政所。

原來,曹某才從2014年以來,將集體生態公益林57畝,以個人名義申報補償資金,以每年每畝20元的補償資金共領取5700元。“永興縣啟動生態扶貧集中治理工作後,通過鄉紀委的政策宣傳,我認為這筆錢不該拿。”曹某才退款時說。與曹某才類似情況的,該村還有幾名村組幹部,領取421.2畝集體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4.2萬餘元,已全部清退。

自今年第一季度開展生態扶貧集中治理後,該縣採取個人自查自糾、紀委監委監督檢查的“雙管齊下”模式,重點查處虛報冒領、騙取、擠佔挪用、改變資金用途、違規分配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等問題。截至目前,該縣通過自查自糾,已有12名村幹部,主動將違規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12.62萬元,上交到“村財鄉管”賬戶。同時,該縣還發現問題線索24個,督促整改問題18個,涉及項目資金110多萬元,查辦案件5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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