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

2020年4月7日上午,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学习领会过问、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等“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内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福江主持学习并作小结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

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三个规定”、高检院实施办法、张军检察长对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的25次批示具体内容和省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有关情况的通报。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铫、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公诉室主任彭国兰分别作了中心发言,监察室主任李飞、控告申诉室主任彭志雄和其他与会人员分别作了学习交流发言。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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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江在小结讲话中强调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好“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责任感。要认真加强学习,准确把握落实好“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落实好“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好“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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