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執行的路還要走多久?

明明拿到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卻執行不到財產,相信是不少當事人頭疼的事情,當今社會執行難一點也不稀奇,那麼遇到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怎麼辦?

無論被執行人是公司還是個人通用的做法:

1、查明被執行人名下是否有財產,如果沒有財產是不是已經進行過轉移。

例如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卡流水,不動產和車輛產權轉移情況等。如果他的財產變更是在訴訟中或者判決後發生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購買人達不到善意第三人條件的話,可以通過訴訟依法確認其轉移行為無效,從而追回相應的財產。

申請人執行的路還要走多久?

2、如果被執行人的財產轉移是在法院判決以後發生的,並且是與第三人串通的,這個涉嫌構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如果有財產可以清償債務,相信被執行人是不會選擇入獄的。

申請人執行的路還要走多久?

3、如果被執行人有債權,可以執行債權。

4、可以對被執行人進行限制高消費、上失信名單、司法拘留等措施,威懾被執行人還款。

申請人執行的路還要走多久?

以下被執行人為公司跟個人各自獨特的辦法:

一、執行人為公司。

1、可以申請追加認繳但是並未實際出資的股東以及出資後又抽逃出資的股東為被執行人。

這樣一來,就可以執行股東名下的財產,執行以股東認繳或者抽逃的金額為限(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2、通過資本運作,使公司可以正常運營,然後可以執行公司的經營利潤。

二、被執行人為個人。

如果被執行人有工作,工資收入高的話,可要求執行他的部分工資。

現在“個人破產製度”已經漸漸有呼聲,法院也將其作為解決執行難的一個通道,不過,“個人破產製度”更多的是從程序上終結執行案件,實體上的債務並不會得到實際完全清償。如今,法院執行不下去的話,往往會下終本裁定,這也是程序性的,不同的是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了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執行之路還要走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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