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ETC的又一項新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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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日“武漢解封”讓人們倍感欣喜,作為國內疫情的“震中”城市,在經歷了長達76個日夜的“封城”後,終於取得顯著成效並且於4月8日零時宣佈解除離漢離鄂通道,這意味著武漢和外面世界的通道再次重啟。至此,滯留在武漢的外地人也相繼離開這座讓他們輾轉難眠的城市。

7月1日起,ETC的又一項新規實施

武漢的“解封”標誌著全國疫情的階段性勝利,不少人關心的重點再次放在了高速免費的截止時間上。筆者認為,之所以將高速免費通行多次調整並延長,這完全是出於疫情需要,而現在想必很快就會重新敲定時間,畢竟我們早晚得“迴歸”到上高速交過路費的正常秩序中去。

7月1日起,ETC的又一項新規實施

從2019年開始,全國高速可以說是經歷了幾次大變動,首先是拆除省界收費站,實現兩省通行不停車,一卡走全國的設想。緊接著大力推廣普及ETC,從之前的收費安裝到免除一切費用免費辦理,真正實現了不停車交費,極大地提高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目前ETC的安裝主要是銀行來完成,各大銀行也看中了這個吸納現在用戶的機會,推出不少活動來吸引車主辦理,甚至出現了個別銀行私自為車主辦ETC的醜態現象,針對此行業亂象,國家出臺了新的規定。

7月1日起,ETC的又一項新規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佈通知,筆者簡單歸納後內容如下:2020年7月1日起,新車在配置選裝中需要增加“ETC車載裝置”一項,供用戶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和需求來決定是否選裝。目前需選裝ETC的車型為:乘用車、貨車、客車以及專用車,三輪車、城市公交車等無法上高速以及僅僅在城市內部使用的車輛無需增配。

7月1日起,ETC的又一項新規實施

需要注意的是,從7月1日起至2021年1月1日這6個月內,是過渡期間段也就是試運行,在此期間選裝的ETC裝置可以是直接供電也可以是間接供電,而到明年的1月1日之後,就必須統一為直接供電的方式,也就是說到時候ETC裝置完全成為了汽車的一項自帶配置。

7月1日起,ETC的又一項新規實施

但就發佈的通知來看,國家也並沒有強制要求,而是採用“應該”的字眼。事實上,國內每天上高速的車僅僅佔總汽車數量的1/9,並且上高速的車裡面還有相當一部分車是高速上的“常客”,比如長途貨車,而絕大部分民用私家車上高速的頻率並不高,甚至一年上不了幾次的也大有人在。之所以不強制安裝,是因為國家在出臺規定之前肯定已經考慮到這一點了。

7月1日起,ETC的又一項新規實施

實際上,ETC設備成為汽車配置的消息在此之前就有,只不過受此次疫情的影響而有所推遲,筆者發現有消息在不久的將來,車載ETC裝置不僅僅只適用在高速公路,而極大可能性的與城市停車場收費共用,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一卡通”,既能坐公交也能交水電費。

7月1日起,ETC的又一項新規實施

筆者總結:無論是ETC的普及或者今後可能強制實施,與拆除省界收費站一同都是為了提高高速公路出行的效率,但一系列“變革”後也會有問題產生,比如高速公路收費方式由之前的上高速領卡(刷卡)到下高速交卡繳費變為當下“分段式計費”,看似能夠清晰明瞭的知道每一段的路費,然而實際上“出賬單不及時”、下高速不顯示總金額、扣費不及時等一些列問題日益突出,讓車主更加摸不著頭腦。或許應該在這些問題上“下功夫”才是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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