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彙算6月30日才結束,你可能還有一筆專項附加忘記填報了

近期,看大家做2019年個稅年度彙算,忙的不可開交。不少朋友們說成功退了個稅,已經到賬,但也有很多朋友說,沒有可退的,反而要補,補好幾百,好幾千的都有,真是“月子彎彎照九州,幾家歡樂幾家愁”呀~

有很多朋友在留言,不停的提問,這裡做個簡單的彙總:

常見問題解答

Q:以前的,比如2018年的稅能不能退?

A:不行的,新稅法是2018年頒佈的,從2019年1月正式開始實施,此次個稅年度彙算是爭對新稅法開始實行的2019年度(2019年1月-12月),和2018年度以及2020年的個稅都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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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稅法和舊稅法比較有一下幾點不一樣

1. 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

2. 調整了工薪所得稅率結構,由9級調整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降為3%;

3. 調整了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

4. 納稅期限由7天改為15天。

Q:哪些費用要計算個稅?

A:個人年度綜合所得:即整年度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其他費用不計算在內,如: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等。

Q:有朋友在問自己開的店,要計算個稅嗎?

A:如果是你給自己開的工資需要計算,但如果是店鋪經營所得就不算,那部分應該算作股息所得。

Q:農民工和失業的人,怎麼申報個稅?

A:個人可以在單位上班,企業會幫員工進行個稅申報,沒有工作單位的,也可以以個人身份登錄APP或者到當地稅務局進行個稅申報。至於有沒有錢可以退,全看數據了,多退少補。

Q:為什麼系統中工資的數據和實際的對不上?

A:細心的朋友一下就發現,系統中自己每月的工資數據和實際的工資數據並不符合,甚至差距很大,系統數據普遍偏高。這個很大程度上是企業的問題,兩套賬問題。

Q:為什麼會產生退稅?

A:企業單位每月要對員工的工資,個稅等情況進行申報,所以每月發工資的時候,會先行預繳個稅。等到年度結束,稅務局會像這次一樣,進行個稅年度彙算。將個人居民整年度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做一次清算,彙總收支,按年算賬,有可能多繳,有可能少繳,在已預繳個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多退少補。

(1)有些員工在單位每個月的收入是不一樣的,比如銷售人員,沒有提成獎金的時候就拿基本保底工資,當月收入就比較低,可能幾乎達不到上稅水平,當月個稅繳納為0;有的月份收入上萬,比較高,會有個稅繳納。但整個年度下來,平均工資整體較低,按照年度彙總計算後,並不需要交那麼多的個稅,於是便把多交的部分退還。

(2)目前系統的主要數據來源於企業的申報,有些費用屬於該範疇,但並未進入系統,需要大家手動補充。收入增加後,可能會產生補稅。

個稅年度彙算6月30日才結束,你可能還有一筆專項附加忘記填報了

(3)新稅法中很多朋友都關心的專項附加扣除,之前企業在申報的時候沒有扣除這部分,年度彙總計算的時候,這部分要被扣掉後再繳稅,所以會產生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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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是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之一,具體的扣除標準,大家可以百度“專項附加扣除”有準確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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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6項中,有很多都可以提前填報,2019年度,相關政府還加大推廣力度,讓大家及時下載APP填報。其中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都可以按月扣除,但大病醫療保險需要出院後填報,誰也不知道自己一年下來會得什麼病,而這項正是大家會忽略的,如果出院後沒有及時填報,年度彙算時很容易找不到但是住院的相關資料。

我們來好好說道說道~

大病醫療專項扣除

1、享受的條件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或者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有超過 15000 元的情況。

2、扣除的標準和方式

大病醫療的扣除,只能在年度彙算申報時進行扣除。就個人負擔超過 15000 元的部分,限額據實扣除,最多可以扣除 80000 元(一定是個人負擔,即自己支付部分)。具體扣除時,納稅人或配偶發生的大病醫療支出,既可以由納稅人本人扣除,也可以由配偶扣除。對未年子女發生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由父母雙方選擇在其中一方扣除。

稅前可扣除金額=個人負擔部分醫療費用-15000元,上限為80000元。

也有查詢扣除金額的渠道: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手機號註冊登錄後,點擊醫保電子憑證進行實名認證。然後點擊“首頁”,在“個人所得稅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專區點擊“年度費用匯總查詢”,系統自動計算出符合大病醫療個稅抵扣政策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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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扣除時間

大病醫療支出由個人在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時扣除,即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彙算時扣除。

4、相關資料

納稅人申請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需要留存好大病患者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複印件

,或者醫療保障部門出具的納稅年度醫藥費用清單等資料。

大病醫療申報注意:

1、目前未將納稅人的父母納入大病醫療扣除範圍。

2、對於納入醫療保障結算系統的私立醫院,只要納稅人看病的支出在醫保系統可以體現和歸集,也可以扣除。

3、費用在出院時才能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如果2019年住院,2020年才出院,應算在2020年度。

4、夫妻同時有大病醫療支出,可以在一個人的賬號申報,也可以在各自賬號申報,每人的扣除上限是80000元。


如果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還沒有填寫的朋友,在彙算期間還可以補充填寫,說不定就可以退錢了喲~

如果2019年度已經OK了,那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可以開始填報了,動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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