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翻新套牌”或者叫“以舊換新”,在半掛車行業不是什麼新鮮詞。早在掛車G20第二次會議上,就有成員企業提出這種擔憂,沒想到,一語成讖。
2020年隨著新GB7258強制要求三軸倉柵、欄板安裝盤剎和空懸,購車成本大幅增加,導致行業內“翻新套牌”、“以舊換新”日漸猖獗,需引起高度警惕。
來源|《專用汽車》作者|於暢洋排版| 紀鵬飛
於暢洋
從業15年
主要負責專用車技術管理、檢測認證、公共事務
所謂半掛車“翻新套牌”,就是在掛車報廢前(普通半掛車報廢年限是15年),利用已有的合格證、大梁碼再造一輛新的半掛車,這當然是違法行為。
但由於已上牌車輛屬在用車,對於在用車的監管,目前僅靠年檢或路上執法。年檢,黃牛就搞定了;路上執法,哪有那麼多警力盯著保有量超過200多萬的半掛車。
因此,“翻新套牌”一直是半掛車行業多年來的頑疾。
那麼,今天又為什麼再次提起呢?是炒冷飯麼?當然不是。
再次提起是因為目前半掛車翻新套牌又出了新手段,創了新高峰。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9年11月起至今,全國倉欄半掛車翻新套牌數千臺,僅成都市場目前就有300多臺。
注:本文所稱“倉欄半掛車”是“倉柵半掛車和欄板半掛車”的簡稱;所稱“大梁碼”與“大架號”是“車輛識別代號”“VIN碼”的俗稱。
翻新套牌有新手段
新在哪裡
與以往工廠生產出完整車輛,利用舊車手續(原車行駛證、營運證、合格證、VIN),套打大梁碼(VIN碼),銷售給客戶這種翻新套牌形式不同。
現在倉欄半掛車的“翻新套牌”則更為隱蔽,提供給客戶的不是整車,而是隻提供上裝(大梁+倉欄)。
某些掛車企業不提供車軸、輪胎、鋼圈、板簧和ABS,無大梁碼和車標,不開發票,不提供原廠合格證,推薦小廠合格證,拆裝費1000元,一天半保證交貨。
只有大梁+欄板的上裝擱置在廢舊的車軸上
無大梁碼,由客戶找維修廠打刻;無標記,不開發票,不提供原廠合格證,一切的一切都是製造廠明知違法,為了逃避打擊而所做的遮掩,盡其所能,抹去一切製造廠的痕跡。
像不像古董行裡的“做舊”,相同的是製造者都在努力抹去一切製造痕跡;不同的是古董“做舊”,買方是懵懂的、不知情的,倉欄翻新買賣雙方卻都是明知的。
翻新套牌正在安裝的現場
存在哪些違法行為
如何處罰
1 翻新倉欄半掛車屬於非法拼裝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不得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大梁碼)
翻新倉欄半掛車的生產廠,製造並銷售給客戶大梁+倉欄,用以替換客戶舊車的大梁+倉欄,與舊車的車軸、輪胎拼裝在一起,攢成一輛新舊參半的倉欄半掛車,把舊車大梁碼打刻在新的大梁上,這種行為實屬非法拼裝機動車,偽造車輛識別代號(大梁碼)。
那麼,翻新倉欄半掛車的這種非法拼裝行為應受到何種處罰呢?
替換下來的老的上裝(大梁+倉欄)
對生產企業、銷售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規定“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用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翻新倉欄半掛車存在偷稅漏稅
眾所周知,車輛產品銷售需繳納增值稅(稅率17%)、車輛購置稅(稅率5%)、企業所得稅(稅率25%),而如實納稅的前提是要真實開具發票。
如上文所述,翻新倉欄半掛車,屬非法拼裝機動車,偽造車輛識別代號(大梁碼)的行為,為逃避打擊,生產廠在銷售倉欄上裝(大梁+倉欄)的過程中無標記,不開發票,不提供原廠合格證。不開發票,又如何真實納稅?
凌亂的現場,等待安裝的翻新上裝(大梁+倉欄)
3 重創現有的車輛准入管理體制
因為,汽車產品直接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因此一直以來,汽車產品的生產、銷售是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嚴格的企業准入和產品准入,經過產品強檢試驗和型式試驗認證方可准予生產銷售的。
翻新倉欄半掛車,改變了已註冊車輛的結構和構造,將A企業的上裝(大梁+倉欄)與B企業的車軸、懸架、輪胎等拼裝在一起,這樣新舊參半攢在一起的半掛車,肯定沒有經過強檢試驗和型式認證的,拼裝的企業或者也不是具備汽車生產准入資質的企業。
一輛輛倉欄半掛車,就這樣脫離所有監管的情況下生產出來,並堂而皇之的銷售出去,上路行駛並運輸大量物資.
如果此種模式可以大範圍的存在,一方面滋生大量無資質的生產企業,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對行業的監管,對行業影響極大。
“翻新套牌”危害有多大
還記得同樣是“翻新套牌”的17.5米低平板麼?為禍長達10多年,深受詬病,卻能久治不愈。
17.5米低平板現在的市場保有量在30萬輛左右,而倉欄半掛車保守估計市場保有量超過80萬輛,約佔半掛車總量的30%,是物流運輸的絕對主力軍,
如此大基數的倉欄車如果都去“翻新套牌”,危害將不可估量。如果再來個1套3(1輛真實牌照,套牌出3套牌照)或1套N,危害又將會如何呢?
倉欄半掛車“翻新套牌”三大原因
1 緣起GB7258-2017
GB7258-2017規定:2020年1月1日起,三軸倉柵、欄板半掛車必須安裝盤式制動器和空氣懸掛。
標準的本意是利用加裝盤式制動、空氣懸掛的要求,限制倉柵式半掛車、欄板式半掛車的發展(超限超載主力車型),從而引導半掛車向廂式化、側簾化的方向發展。
但應了那句老話: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三軸倉欄半掛車安裝空氣懸架就意味著成本要增加至少2萬元,再加上盤剎本身成本,全套安裝下來使用盤剎的倉欄半掛車就要比使用鼓剎的倉欄半掛車貴出5萬元左右。
鼓剎倉欄半掛車的新車價格也就在8萬元左右,增長的費用佔原來售價的62.5%。而翻新倉欄半掛車呢?大梁+倉欄的報價是3.8萬元,拆裝費1000元,用原車手續,牌照都不用上了。
守法買新車,要多花5萬元;購買翻新車,要少花9.1萬。
一個好的標準,卻催生出“翻新套牌”這樣的惡果。
2 事態惡化,越來越多的廠家效仿
始作俑者不但沒事,而且獲利甚豐,那隻會有一個後果,餘者紛紛效仿。
某半掛車生產企業倉欄上裝(大梁+倉欄)的“明碼標價”(下圖圈紅的部分,就是用於翻新的倉欄上裝)
之前有媒體報道:“從百度上搜索“掛車以舊換新”,一下子能跳出來37.3萬個搜索結果.
在現在流行的快手平臺上,用同樣的詞搜索,也能搜到大量的掛車廠推銷人員賬號和相關小視頻,嚴重程度可見一斑。
更有甚者,某些企業在網上公開提供“我廠負責給你打印好大梁號,聯繫好掛車照相,製造好一個全新的行車證”的一條龍服務。
3
缺乏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
目前,倉欄半掛車翻新套牌很嚴重,但這僅僅只是開始,如果現在不嚴格管控住的話,後果不堪想象!
因此,迫切希望能引起行業主管部門的重視,加大懲處和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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