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檢察機關依法對朱某某、莊某某以涉嫌聚眾鬥毆罪提起公訴

2013年10月29日15時許,被告人朱某某在江蘇省睢寧縣規劃局同被害人代某某等人發生糾紛,遂電話糾集被告人莊某某、劉某甲、李某某(上述二人另案處理)等人趕來現場,被告人莊某某、李某某等人又糾集劉某乙(另案處理)、郭某某(已死亡)等人趕到現場。被告人朱某某在規劃局門口糾集上述人員為其撐場架勢,並帶領上述人員一同進入規劃局內,被告人朱某某、莊某某等人對被害人代某某、甄某某等人實施毆打。在鬥毆過程中,被告人朱某某、莊某某等人將甄某某等人打傷,郭某某持隨身攜帶的匕首將代某某捅傷。經鑑定,代某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甑某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日前,徐州市檢察機關依法對被告人朱某某、莊某某以聚眾鬥毆罪提起公訴,現該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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