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愛車上“全險”等於“全賠償”嗎?

很多朋友在選擇車險的時候都會和保險推銷員說,我的車要上全險,因此多數朋友誤以為給愛車上了“全險”就可以得到“全賠”。經過了解,其實“全險”這個詞在保險公司和國家相關法律中並不存在,只是人們的一個習慣用語。人們習慣地將包括交強險、商業三者險、不計免賠險、車損險、盜搶險、車上人員險等在內的幾個主要險種籠統地秤為“全險”因此,上“全險”並不等於全賠。

給愛車上“全險”等於“全賠償”嗎?

您的愛車在投保車輛保險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保險公司針對的不同險種的解釋以及理賠範圍的界定,也就是理賠的前提是什麼。如果不瞭解清楚就不要貿然購買保險,即使購買了所謂“全險”,也不一定獲得全額賠償。廣大車主請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所需要的風險保障,這樣不僅能為您以後理賠提供便利,同時也節省了一部分車輛的保險費用。

如有相關保險理賠的問題,隨時提出您的問題,我們會第一時間給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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